是个男孩儿,他们的第二个儿子。邓肯的弟弟被取名为沃特,不是沃特尔,也不是德文里的瓦特,只是沃特:就好像拍着水的水獭尾巴,又好像打得很好的壁球。他就这样掉进他们的生活中,这下他们有了两个男孩儿。
盖普努力写第二本小说。海伦开始了第二份工作,她成了州立大学的英语系副教授,就在紧邻女子学院的小镇上。盖普和男孩儿们,有了一个男生体育馆可以去。海伦偶然能在千人一面的年轻人中碰到一个聪明学生,不至于太闷,她还遇到了很多很有趣的同事。
海伦的同事中有个叫哈里森·弗莱彻的,研究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但海伦喜欢他是因为别的原因,因为他的另一半也是个作家。她名叫爱丽丝,她也在写她的第二本小说,尽管她从未写完第一本。盖普夫妻俩刚见到她的时候,觉得她很容易会被误认成是艾伦·詹姆斯主义者,她就是一言不发。盖普管哈里森叫哈利,从来没人这么叫他,但他喜欢盖普,而且也挺喜欢被称为哈利的,仿佛这是盖普给他的礼物。海伦继续叫他哈里森,但和盖普说起他时就叫他哈利·弗莱彻。他是盖普的第一个朋友,尽管盖普和哈里森都能感觉出他更喜欢和海伦在一起。
海伦和盖普都不知该如何看待“沉默的爱丽丝”,他们就这样叫她。“她一定在他妈的狂写,”盖普经常说,“把话都说光了。”
弗莱彻夫妇有一个孩子,女孩儿,年龄尴尬地介于邓肯和沃特之间:他们暗示想再要一个孩子。但爱丽丝的第二本小说优先,等书写完了,他们就会生第二个孩子,他们说。
他们两家人偶尔会一起吃晚饭,但弗莱彻不是露天烧烤派对就坚决不动手,也就是说,他们都不做饭,而盖普那段时间自己动手烤面包,厨房炉子上还总是煨着一锅汤。主要是因为海伦和哈里森经常讨论书、教学以及他们的同事,他们在大学食堂一起吃午饭,晚上还打电话聊天,聊很久。盖普和哈利会一起去看橄榄球赛、篮球赛和摔跤比赛,他们每星期一起打三次壁球,这是哈利玩的项目,他就会玩这个。但盖普都能和他打个平手,因为他运动方面更在行,还有长期跑步锻炼出了好体格。因为打球很开心,盖普也就能克制对球类运动的厌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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