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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贾贵的汇报,刘胜也并没有做出太过剧烈的反应,只微微点头表示认可。
——如今汉室,至少在军功统计和赏赐标准两项上,是绝对要比后世绝大多数封建政权要更完善、更健全的。
军功统计基本完全以首级实物为准,且需要监军御史、军中同胞上下级为证人,这个自就不用多说了。
而在赏赐力度方面,汉室对于立得武勋者的封、赏,也都有着极为清楚地标准线。
如贾贵方才所言:按照汉太祖高皇帝、太宗孝文皇帝时的先例,斩匈奴正卒一人,当赏钱一万五千,粮二百石,另各类赏赐若干;
斩匈奴奴、仆属从部族之卒一人,赏钱三千。
其实贾贵并没有说全,或者说只提到了本身职责范围内的内容。
实际上,贾贵口中这句‘按照汉太祖高皇帝、太宗孝文皇帝时的先例’,其实是因为这件事从最初的刘邦开始,便始终没有落在具有法律效应的诏书之上,而仅仅只是被记录成一个薄子,也只具有类似备忘录、行事准则之类的非正式记录的意义。
而这份非正式记录的全部内容,几乎涵盖了一名士兵在战场上能取得的每一种功劳,所对应的封赏规格。
主要分三方面:爵位,职务,以及金钱。
比如在攻城过程中立下‘先登’之功,也就是率先登上城墙,在本方攻城过程中,为战友在城墙上形成‘据点’而建立了实际基础,便可为此战毋庸置疑的首功。
而在这份由汉太祖高皇帝刘邦所编撰的非正式备忘录当中,先登之功的封赏标准,是官大夫(六级)以下者直接升至官大夫;
官大夫及以上、左更(十二级)以下升爵一级;
左更及以上、大庶长(十八级)以下升爵半级,也就是累计两次升爵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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