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古巴人;而我的母亲,是美国人。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我的母亲,我出生的那一刹那就是她灵魂归天的那一瞬间。
我见过我的父亲,不过他在我出生的时候就把我送人了。他不说英语,也听不懂英语,所以他带我去了马拉松的医院,把我留在了那儿。
我父亲给我起了这个名字。虽然他不会说英语,但他还是将我裹在了一条破烂的毛毯里,然后字迹潦草地胡乱写了一张字条粘在了上面:
杜尔塞科莫埃尔阿祖卡。
如糖一般甜蜜。
我与其他七个孩子一起住在一个寄养家庭里。
我再也没有被别人领养。
我的养“父母”对我不是特别好。他们不像有些父母那样残酷:用严刑拷打逼问,用唇枪舌剑教唆。他们的残酷在于他们丝毫不重视我。不仅仅是我,我那些所谓的兄弟姐妹也都一样被忽视了。我们根本不是一家人,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人的集合。
他们得到了报应。
我什么都没有得到,但我觉得我得到了生存的机会。
我没有与其他孩子一起玩耍。于是我发明了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孩子:一个和我年龄一样的小女孩,在逻辑上却比我小,她是我的宝贝女儿。我这个想象中的朋友也是和我年纪一样的女儿——它没有任何意义,但谁说孩子们非得有点儿意义呢?
有些小女孩总是想着自己婚礼的那一天。
我一直梦想着当我有属于我自己女儿的那一天。
一个我深爱的女儿,一个我永远不会拱手让人的女儿。
起初,我以为我会叫她“亲爱的”,直到后来我读了那本书。
之后一段时间,我想我可能会给她起名为“珍爱”。
直到后来我又读了一本书。
所以,我决定,我如果将来有一个女儿的话,我会叫她“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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