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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x;?人生地不熟,魏十七并没有走远,他安顿好秦贞,回到荒北城附近,耐心观察那座盘山而起的宏伟城池,暗中打听着消息。荒北城外并非杳无人迹,除了顶风冒雪的过路人,还有那么一些行色匆匆的妖奴,自称“猎奴”,或孤身只影,或三五成群,在雪原中捕猎妖兽,挖掘灵药,带回城中换取口中食,活得虽然艰辛,却自得其乐,毫无怨言。
魏十七留意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揣摩纯熟了,扮演“猎奴”中的一员,装作不期而遇,与他们随意攀谈一二,他的形貌与人类无异,没有兽头利爪体毛长尾之类妖奴的标志,但体内蓬勃纯正的妖气足以打消他人的疑虑。猎奴大多耳目机警,嗅觉灵敏,却缺少足够的心机,魏十七很快与一个叫“角夫”的家伙熟稔起来,角夫见他身坚力大,动了借重的念头,邀他结伴同行,在雪原上寻找九节蚁的巢穴。
角夫的血脉冗杂不堪,从外貌根本何者占优,直立类人,毛发旺盛,头顶生有两枚硬角,雄性特征明显,这大概是名字的由来。据他自嘲说,自己是杂种里的杂种,距离最近的亲属还有十万八千里,这“最近的亲属”,勉强可以算食蚁兽。
问起魏十七的出身,他半真半假说是噬尾蛇的远远远远远亲,角夫没有听说过龙泽噬尾蛇,不过他身上的气息确是龙蛇之属,这一点不会有错。蛇族畏寒,能够在荒北城出没,行动自如,其血脉必有过人之处,这也解释了魏十七因何得以修成人形,不露妖身痕迹,角夫想当然,越发坚定了结交之心。
言谈之间,魏十七发觉角夫竟是个土生土长的“地头蛇”,在荒北城居住了上百年,早在妖奴改朝换代之前,他就在城主的手下讨生活,干的正是眼下的活计。九节蚁的巢穴深处地下,温暖如春,育有一种珍稀的灵芝,味美且有大补之功,角夫仗着一手采集灵芝的绝活,颇受城主一年到头只有灵芝成熟的几个月辛苦一番,其余的时间悠哉游哉,在荒北城的街头巷尾闲逛,喝喝小酒,嫖嫖妖女,小日子过得蛮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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