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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最后的腾房期限只剩两天时间了,可肖慧兰一家一点也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看来,强制腾房是势在必行了。
强制腾房的行动方案李济舟昨天就已经交上来了。陈默雷仔细看了一遍,方案本身没什么问题,只是邀请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那边还没有最终定下来。
倒是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让陈默雷不太放心,那就是给肖慧兰一家安排的临时住所。
出于人性化执行的考虑,执行局在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进行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又没有经济条件时,都会要求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所。至于房租,惯例做法是,如果房产是拍卖的,就从拍卖价款中预留出来;如果房产流拍并由申请执行人接手,就由申请执行人垫付。
当初,谷少康曾经亲口许诺,愿意为肖慧兰一家租赁临时住房,并垫付半年的房租。当然,谷少康是绝对不相信肖慧兰一家没钱租房的,但如果真能腾空涉案的12号别墅,他也不在乎这点钱了。
前几天,谷少康打来电话,说他已经为肖慧兰一家租好了一套临时住房。
说心里话,陈默雷对谷少康提供的临时住所并不完全放心,因为肖慧兰一家是祖孙三代六口人住在一起,再加上别墅里需要搬走的家具家电等物品,所以临时住所至少得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才行,而谷少康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有可能只提供一套两居室甚至是一居室的房子。
因此,陈默雷觉得最好还是去现场看一下,只有看过了才算放心,于是他给李济舟打电话,让李济舟安排人过去看一眼。
大约一个小时候,李济舟打回电话汇报说,谷少康提供的是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足以容纳一家六口,只不过房子的位置有些偏,在城北的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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