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的法律从公元前59年恺撒初任执政官时制定以来,到奥古斯都执政的公元前28年,30年来内容没有变动过。
恺撒时代,元老院讨论的议题以及决议等所有的事项,都写成《每日纪闻》(Acta Diurna)或者《元老院纪事》(Acta Senatus),在会议的第二天被张贴在罗马广场一角的墙上,供人们阅览。这种“日报”制度也可以叫“信息公开法”。之前的元老院一直都是闭门开会,普通公民只有从元老院元老的公开发言,或者召开公民大会时,才有机会了解元老院会议的内容。恺撒改变了元老院的运作模式,要求会议内容从审议阶段开始,就向人民公开。虽然元老院元老们对此心怀不满,但也不敢投反对票否决人民知情权的法案。
我们如果站在元老院元老的立场上,就能理解他们的不满。因为掌握国家的秘密,是强化手中权力的最有效的方法。恺撒制定“信息公开法”的目的,除了让大家认识到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之外,也是为了动摇元老院长期以来享受的既得特权。
屋大维作为恺撒的养子、众所公认的继承人,竟然修改了这项法律。法律修改后的第二天,元老院的会议记录就从罗马广场的墙壁上消失了。这让元老院元老们感到非常高兴,和一心想打破元老院体制的恺撒不同,恺撒的养子似乎有意认同元老院的权威。
但是,屋大维并没有将这个持续了30年、广受好评的法律彻底废除,而是根据内容将《每日纪闻》和《元老院纪事》分开。
《元老院纪事》依旧用速记的方式记录会议的内容,并被存放在档案馆(Tabularium)里,任何人都可以随时来自由阅览。这样既维护了信息公开的理念,又不像以前那样张贴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强迫人民接受信息。让愿意了解的人通过自由阅读来获取资讯,才是最实际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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