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版图来看,包括今天的法国、比利时、瑞士、卢森堡、荷兰东部和德国西部都是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高卢地区。在我看来,在叙述了祭司德鲁伊特从这一大片区域被驱逐出高卢后,也有必要来了解皇帝提比略的宗教观念。虽然,这与提比略没有直接关系,但在他统治时期的巴勒斯坦地区,当时被称为基督的耶稣已经开始传教,在提比略的统治接近尾声时,耶稣已经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先说结论,那么,我认为提比略若是知道耶稣基督说了“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这样一句名言,那么他一定会是第一个对此表示赞同的人。不论是尤里乌斯·恺撒,还是奥古斯都,在他们看来政教分离不过是个常理,没必要刨根问底。若是他们俩在生前就知道死后会被当作神明,也不会觉得别扭吧。多神教的神明与一神教的神明,不同之处在于,后者连信众的生活方式都规定得清清楚楚,而他们就只是扮演庇护世人这个单一的角色。开辟通往元首制道路的恺撒,与随后将这条道路高速公路化的奥古斯都,两者想必都很适合保护走在这条路上的罗马人。维修这条高速公路却是交给提比略的工作,不论谁来继承他的职责,都要保证这条高速公路不能沦为乡间小道。显而易见,其辛苦程度完全不逊于前者,但任务的性质迥异,当然,提比略对此比谁都更加清楚。
正是这个提比略,对任何神格化他的举动都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到了神经质的程度。对于元老院仿照把7月命名为尤里乌斯、8月命名为奥古斯都的先例,把9月改为提比略的提议,他断然拒绝,也拒绝了“国父”的称号。至于在神殿中设立他的塑像的提议,他也以觉得没有一定的政治必要为理由,予以否决。当然,提比略只接受了神格化皇帝习俗这个历史悠久的东方行省的做法,其余一概没有同意。他也不准亲生母亲利维娅的地位和待遇超出先太后的规格。直到离世,他始终保持总归一死的凡人心态。一生都贯彻这种生活态度的人,竟是大祭司——罗马宗教界的第一人。此外,在罗马宗教史上,自始至终都不曾有过独立的祭司阶层。我认为没有比这两件事更能体现罗马人对于宗教的态度的例子了。因此,在罗马政教分离一直被认为是不辩自明的道理,也是理所当然的。
众神的责任在于保护个人,对个人集结成的“共同体”(les public)的“保护”,则变成了政治任务。因此,只要不成为引发社会不安的因素,承认宗教自由也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这成为罗马领导人一贯的宗教观念。
3个世纪前,在不曾有人幻想过元首制的共和制年代,从希腊传来的一种叫狄俄尼索斯(酒神)信仰的宗教俘获了罗马女性的心。这是一种提倡畅饮葡萄酒、酒醉后狂欢却算不上犯罪的宗教。元老院却以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为由,强制进行打压,并将其彻底肃清。罗马帝国在不断征服其他民族的过程中,让相继纳入其霸权之下的各民族的神明也进入了自己的宗教体系。即使罗马人自己并未皈依,但也允许信徒们建造礼拜堂与神殿。越来越多的不同信仰的人搬到首都罗马,自然也带来了他们的宗教信仰。就在公元前后的100年内,大概是恺撒与奥古斯都的时代,这一时期罗马人的宗教观念最为开放。在首都罗马,埃及教、犹太教都有着完全的宗教信仰自由。当然,这也是宗教很守本分,并没有打算染指皇帝的权责范围内的缘故。
提比略面对这样的宗教观念,和先前的恺撒与奥古斯都一样,都属于合理主义者。当台伯河河水泛滥、公共建筑物林立的城中心被淹之际,惊慌失措的元老院元老提议打开西比拉(古罗马帝国有名的神谕者)的神谕,向神明求救。提比略却认为解决洪水问题是人的责任,并未赞同此举,同时要求元老院成立对策委员会来应对洪水灾害。就算是对于罗马人信仰的宗教,合理主义仍然是提比略行事的准则。因此,提比略绝不允许宗教干预政治的情况发生。
有一年台伯河西岸的犹太人举行了一个活动,在提比略看来这已经算是染指政治领域了。对此,提比略发布了临时命令,把4000名罗马的年轻犹太人送往撒丁岛,让他们去承担防御强盗的差事,并把其他犹太人赶出了罗马。元老院同意之后临时命令才能上升为法律,提比略却没有向元老院提出要求,或许提比略只是想通过这一临时的手段暂时压制这场活动吧。实际上,时隔数年后,犹太人再度回到罗马聚居,建成了犹太社区。罗马的犹太人被驱逐之时,提比略仍旧沿用奥古斯都的政策对待其他地区的犹太人。比如,提比略并没有废除犹太教徒将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给耶路撒冷神殿的做法。此外,犹太教徒也不用在罗马军队服役,因为犹太教徒一旦去当兵,就必须对作为最高司令官的皇帝宣誓效忠,这必将打破他们唯一忠于犹太神的誓言。而提比略对于那些舍弃了犹太教信仰的犹太人,也允许他们服兵役,并且可以在军队中担任公职。实际上,甚至有犹太人在提比略统治期间晋升到埃及长官一职。
实际上,以可能造成社会不稳为由而被赶出意大利的,不仅仅是犹太教徒。在这一时期,埃及的伊希斯教徒也被驱逐出境。而他们被驱逐的原因,是他们以捐款的名义要求信徒掏钱的行径被认为超过了界限。的确,当地曾有很多家庭因捐献的香火钱过多而对伊希斯教提出控诉。同样受到责难的还有占星师,当他们发誓以后绝对不再收取报酬后,才被免予处罚。
从上述的种种事件可以看出,提比略虽然承认人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然而,他极其讨厌将不信教的人也卷入宗教的做法。也正是这位提比略,却接受了犹太人聚居区,特别是东方犹太人社区提出的要求,允许他们保持犹太式的审判方式,甚至承认了仅限于他们内部的司法权。多元宗教繁生的罗马帝国,如若所有的民族都能遵守“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这一信念,那么,最为高兴的当属罗马皇帝们,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