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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皇帝尼禄(公元54年10月13日—68年6月9日在位) 统治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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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当这位少年皇帝四处展现其活力之际,关系到罗马帝国今后发展的重要决策,正在元老院激烈讨论着,并且得出了发人深省的结论。

讨论的议题之一是解放奴隶问题。元老院元老们已经对克劳狄乌斯时代“解放奴隶三人帮”的活跃极为不满,尼禄宣布废除秘书官体系并不能让他们感到完全称心,他们强烈要求大力管制解放奴隶的社会地位。具体而言,有元老提议,获得自由成为“解放奴隶”者一旦违法,应当让其恢复奴隶身份,并建议立法予以确定。

对于这样的提案,当然有元老持反对意见,反对派元老的理由如下:

如果仅仅从个别解放奴隶的例子来看,已经获得自由甚至得到罗马公民权的解放奴隶之中,确实有人不配拥有这种待遇。然而,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例子就立法限制所有奴隶,这与因噎废食有何不同?这种提案显然是不对的。解放奴隶在罗马社会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是不争的事实,罗马社会中、下层的重要成员也有他们的一分子。自尤里乌斯·恺撒开始积极实行解放奴隶政策至今已过百年,这项政策几乎成为罗马的传统。派驻行省工作的事务幕僚、首都的下层公务官员、意大利本土地方政府的管理层、实际负责祭典的工作人员、消防队、警察等等都是解放奴隶。甚至今天跻身于元老院阶级或骑士阶级的元老,他们的祖先解放奴隶出身的也不在少数。

按照罗马的传统,拥有罗马公民权有两种类型:拥有选举权的“罗马公民权”和没有选举权的“拉丁公民权”。同样,解放奴隶也分两种类型:一类是法律许可的解放奴隶,他们获得自由后与原主人没有任何关系;另一类是私人许可的解放奴隶,他们获得自由后依然留在主人家中。私人许可的解放奴隶可以转化为法律许可的解放奴隶。私人解放奴隶是否符合罗马公民身份的表现,是判断其能否转化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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