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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世俗人情出发谈了一些写作的粗浅规矩,意犹未尽。规矩是普遍的,而实践则是特殊的。普遍不以特殊相补充,总有重大缺漏,而特殊的例证,莫过于自己。
一谈自己便自由。世间坐标缩小为自身坐标,不必再瞻前顾后、比古量今。下面我会故意陈列一些“最”,这个“最”,并非世间之最,而是自我之最。
一、最佳文笔非苦思所得
在我的文章中,自认为那些不错的句子都是一字一句认真苦磨出来的,但奇怪的是,其中最令我满意的文笔却并非如此。往往是,熬了很久,苦了很久,头脑已经有些迷糊,心志已经有些木然,杯中的茶水又凉又淡,清晰的逻辑已飘忽窗外,突然,笔下来了一些句子,毫无自信又不能阻止,字迹潦草地任其流泻,写完也不会细加捉摸,想去改动又没有了心绪,谁知第二天醒来一看,上上下下都不如这一段精彩。
这种情况多次反复出现之后我终于学会了等待。等待不是不写,仍然一字一句认真推敲,但心底明白,再推敲也推敲不出那样的段落,全部推敲只是等待,等待着那个时刻的出现。
人们习惯把这样的情形说成是灵感。也想不出其他更确切的词汇来了,就说是灵感吧。依我看,灵感是生命的突然喷发,生命大于理智,因此在喷发的当口上,理智已退在一边。
很多人的灵感产生在写作的起点上,好像是走在路上,或坐在车上,突然灵感来访,有了一个精妙的构思,便赶紧回家,快快提笔。我的情况不是这样。我的灵感大多产生在写作过程之中,而开始为什么写这篇文章,则不是由灵感引发,往往是理智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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