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也已经想到这一点,皱眉道:“还不清楚,不过这个疑点可以利用起来,说不定能帮陈队长破案。”
宋朝阳点点头,示意陈宽荣继续说下去。
陈宽荣续道:“凶手应该是在击晕徐胜华之后,驾驶他的车辆带上他前往杀人现场实施杀人的,并把死者车辆留在路边,刻意制造他自驾过来自杀的场景,也正因为那辆停在路边的车,才被市北区公安分局的巡警现现场,也最终导致所谓的自杀现场被我们现。但经我们的技侦人员在死者座驾里面细致勘查,并未现任何痕迹遗留,包括指纹、头、脚印等,这说明凶手在下车之前,对车里所有痕迹进行过清除,好让警方以为,车里没有外人的存在,只有徐胜华自己,是他自己开车过来的,也因此证明自杀的成立。可惜凶手百密一疏,自作聪明,连方向盘都擦拭得干干净净,徐胜华本人的指纹都没留下半个,这不就是欲盖弥彰?如果徐胜华真是自己开车来自杀的,方向盘上怎么会不留下指纹?就算不留下当时的,也会留下以前的啊。”
周元松听到这里点评道:“凶手有小聪明,但没有智慧。”
陈宽荣道:“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凶手并没有刻意清除过车内痕迹,但在坐进车里之前,手上带了线织手套,脚上带了鞋套,头上戴了帽子,总之是尽量避免留下任何痕迹在车里,而方向盘上之所以没有留下徐胜华以前的指纹,是因为驾车的凶手在驾车过程中,手上的线织手套不知不觉就把徐胜华以前遗留下来的指纹全部擦除掉了,当然驾车凶手自己并未留意到这一点。这个可能,相比之前的假设,存在的概率更高一点,因为我后面的推论里还有凶手戴了鞋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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