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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曙缓缓地从天空中飘落到地面,看着底下这摊依旧在不停蠕动的肉泥,脸上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厉害啊,不愧是原著里所谓的接近不死之身的力量,明明每一个细胞都被碾碎了,但是却依旧存在着最基础的生命力。”
虽然根据郑曙的计算,这摊肉泥想要完全恢复成刚才的人形大概要上百年,但这已经足够令人惊讶。
毕竟根据原著的情报来看,修复速度如此之慢血界眷属在血界眷属里面应该算是比较低级的水准。
更高级的血界眷属即便是身体在一瞬间被化作灰烬,也能够瞬息恢复。
但就算是低等级的血界眷属也已经有了超越细胞级别的恢复能力,怪不得可以自称为不死之身。
无论是白银,十字架,火焰,又或者是酸,木桩插心脏之类的方式,本质上都只能拖延这些血界眷属恢复的速度,并不能完全地将其消灭。
说得简单点,这玩意儿恢复能力比魔人布欧还强。
“这家伙身边并没有那个宠物,而且看外貌更倾向于女性,看样子不是原著里的那只。”
稍微搜索了一下周边,郑曙一瞬间得出了结论。
不过也很正常,牙狩之所以会待在纽约,就是因为这里本身就是一些血界眷属的聚集地。
按照那些家伙仗着自己不死之身天不怕地不怕的作死能力,就算早就已经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碰见这种级别的变动,依旧会兴致冲冲地跑出来看一看。
“落在我手里,算它倒霉吧。”
抬手一招,地面上的肉泥便像是受到了什么召唤一样自动飞起,来到郑曙的手心迅速聚合成了一颗血肉组成的圆球。
郑曙本人倒是没有对血界眷属赶尽杀绝的想法,虽然被称之为吸血鬼,但是血界眷属并不是说只吸人类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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