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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面对枯燥的书本,总感觉度日如年,盼望黄昏后的放学时间,盼望每一个周末和假期。
直到长大后进入职场,体验到工作的忙碌和压力,就觉得生活的每一天,仿佛只在一睁眼与一闭眼之间。
一眨眼,元宵节后又过去了十天,时光悄然来到了三月初。
周明瑞搬家后,也在新家住了近两周的时间,渐渐习惯了和苏默成为室友的同居生活。
苏默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室友,尤其在经过上一个奇葩室友的折磨后,更衬托得他通情达理,善解人意。
比如在周明瑞委婉地表达他不太能接受枸杞水后,他记得苏默当时愣了一下,回过神后解释说以前喝习惯了,结果下意识就忽略了,然后爽快地道了歉,又带周明瑞去楼下的小超市买了一个新的水壶。
但两人的磨合也不是完全的一帆风顺。
比如在淘宝下单后,等待新教材《TheNightLand》发货运输的过程中,苏默每两天都会固定温习一次俄语。
某次周明瑞好奇地旁观,多嘴地问了一句他现在学到什么程度了……
……在那之后,周明瑞不止一次后悔地想,如果他能回到过去,多半按捺不住想要抽死那个嘴贱的自己的冲动。
因为善解人意的室友满足了他的要求,为了展示自学的俄语成果,拉着他高歌了一曲《喀秋莎》……
当晚,周明瑞做了一整夜的噩梦,梦中循环播放着来自苏默的精神攻击。
事后周明瑞还专门跑去听了原版的《喀秋莎》,与那天的魔音灌耳进行对比,然后惊恐地发现苏默好像、或许、应该……没有跑调。
这不对啊,他更绝望了,既然苏默唱歌没有跑调,又是怎么做到唱得这么难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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