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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欢欢站起来,默念一声,手里多了个做工精致的金牌。
她真没想到,有一天能用上这个称号。
官府围拢过来,看到躺在血泊里的金多银,不由得抽刀,脚下同时后退了一步。
为什么?
金多银在冈山县有多嚣张,他们这些官差能不知道?
因为有县令罩着,做事毫无顾忌,一向只有他弄死人,哪里有人弄死他?
今天,不但有人弄死了他,而且还在热闹的街道,说明人家根本就不顾忌县令。
再看这对男女,浑身上下绫罗绸缎,根本不是普通人。
虽说在冈山县,他们府衙的衙役和金多银的走狗没有差别。
可这种时候,狗也知道保命,象征性的吠两声。
“大胆逆贼,胆敢当街杀人,还不束手就擒!”
沈清骆看着眼前的衙役,不屑的冷哼一声,“你们就是这样保护冈山县人民的?”
那些衙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沈清骆意欲何为,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哪号人物。
“吃着大金国的粮食,拿着大金国库的银钱,替的是皇上保卫他的子民,你们就是这样保护的?”
沈清骆一步步的逼近那些人,眼里红光更甚,逼得所有衙役后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他娘的是谁?”有个汉子受不了他这种瘆人的目光,色厉内荏的扯着嗓子吼道,“你当街杀人,我当然是在为民除害。”
“我是谁?”
沈清骆呵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我到底是谁。”
顾欢欢:这是什么?这不该是她亮出自己德夫人身份的时候吗?怎么沈清骆也掏出个牌子,搞得自己来头也很大的样子?
难道?他是王孙公子,之前只是来体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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