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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大明,蒸蒸日上!(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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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配和流放并不是一个概念。

在很多人看来,流放和发配似乎是一个刑罚。

实际上在古代流放和发配是针对两种人群的。

流放的犯人,大多是犯罪程度较轻或者是重犯受到连坐的家属。

这些人被流放到边远地区服劳役,大多是有期限,即便是无期,也是有机会花钱活动一下关系就可以回去。

而发配就不同了,这些人大多是死刑犯获得减刑,或者是一些犯罪情节较重的重犯。

这些人都属于怙恶不悛的人,他们被发配时会被在脸上刺字,刺明犯罪事由,然后到边远地区从事重苦力工作,身份基本沦为奴隶。

而这些发配的犯人又分为终身和永久。

终身就是规定罪犯要在边远地区服劳役至死。

至于永久,则是其子孙后代世世代代都为奴隶,永远都要在边远地区服劳役。

所以,发配还好一些,那些流放的人就真的很惨了。

伴随着刑罚的确定,一批又一批的富商、家族、官员被牵扯其中,全被抓了起来,罚款的罚款,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发配的发配,以示朝廷之惩戒。

与此同时。

一条鞭法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而那宝钞抵税收,同样也在宣传进行当中。

全国上下,一片沸腾,百姓无不欢欢呼雀跃。

一条鞭法直接将诸多税务乃至徭役全部简化。

这对底层的百姓来说,少了很多道程序,也就意味着少了很多被克扣的过程,而官吏想要凭借“最终解释权”来刁难百姓,便没那么容易了。

此外,百姓手中一直花不出去的宝钞,突然能抵扣税收,而且还是原价抵扣,并不是按照贬值后的宝钞价值来抵扣。

这意味着所有百姓手中的宝钞,其价值突然暴增了一倍,小小的发了一波财!当真是意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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