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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对地方治理的经验不多,但对唐绍仪、蔡绍基的那些什么“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论也不大感兴趣,平时谈到这些话题时也是兴致索然,不过这时心里隐隐觉得两人说海外华人是“其兴也忽焉,而其亡也勃焉”,未免有些太武断了。
海外华人发布的【土地改革制度大纲】和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袁世凯都看过,里面的内容确实有一些相似之处,比如都主张将田土收为国有,然后再进行分配,达到“耕者有其田”的目地,但其中也有很大的不同,虽然袁世凯也说不出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但本能的感觉到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基本就是一纸空文,根本不可能做到,当然在【天朝田亩制度】里,说得十分含糊,许多制度根本就没有可行性。
如主张【天朝田亩制度】中主张“土地按每年产量的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然后好田坏田互相搭配,好坏各一半,按人口平均分配。”,但土地的好坏,到底是一个什么标准,由谁来划定。而且“田产按人口平均分配”,这个人口到底是指什么人口,是全国人口,一省人口,还是一个州县的人口。虽然袁世凯对地方治理的经验不多,但也知道中国地大物博,但每一地的情况都不一样,一般来说,南方土地的产量要比北方高,北方的好田到了南方也许只能算中田,而且在人口大体相同的情况下,有的省份可耕种的土地多,而有的省份少,如两湖省,四川就是耕地大省,而福建、江西的可耕土地就要少得多,因此这种绝对平均的土地分配方式是根本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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