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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奚鼠尸体虽然也算珍贵,但比奚鼠尸体贵重的宝物也有不少!”
徐副校长有些疑惑,奚鼠属于高等异兽范畴,成年就有首领级的境界,但在他的所有收藏品中,论价值奚鼠尸体只能算中下水准。
奚鼠的皮毛可以制作上品御寒衣被,但很多妖精的皮毛都拥有御寒功能,甚至比奚鼠皮毛更好的也有不少。
用奚鼠的皮蒙鼓,其声可传千里,听起来挺牛的,但功能依旧鸡肋,一来只能传递鼓声,二来敲鼓的人必须想办法抵御巨声。
奚鼠的毛发可以召集鼠类,只能召集但却无法控制,效果比较有效,这又是一项鸡肋功能。
当然,由于血肉活性还在的关系,奚鼠的血肉也算是拥有不菲的价值,不过一切的前提是拥有奚鼠血脉的妖宠。
“校长,我这只钻地鼠就拥有奚鼠血脉!”在说话的时候,李长生一都妖宠袋,将钻地鼠放了出来。
刚一离开妖宠袋,钻地鼠仿佛有所感应一般,它的眼睛立刻落向装有奚鼠尸体的石箱,顿时就挪不开了,眼里充斥着无法掩饰的渴望。
对于钻地鼠而言,奚鼠的血肉对它具备着极致的诱惑,这是它能否进化的关键。
只要吞噬血脉源头的血肉,妖精体内原本驳杂的血脉就有机会中和提纯,继而完成进化。
简单点说,一边是半杯清水,一边是半杯浑浊的水,如果将半杯清水倒入半杯浑浊的水中,两者自然会发生中和,浑浊的水的浑浊程度就会下降,纯度自然也就上来了。
“的确拥有奚鼠血脉,食用奚鼠血肉后有不小的可能进化!嗯,我同意你的选择!”看到钻地鼠的形象和反应,徐副校长选择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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