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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云天空积压了够多的水气,天际仿佛都蒙上一层暗沉沉的遮羞布,压在头顶,难以呼吸。
安君堂不禁又望了眼天势,心中不安越发强烈,说不出为何,这种雷雨天气她从不想待在室外,但看了眼江长安,到了嘴角的话又咽了下去。
下雨天最适合杀人,并非是因为街上无人,而是因为流出的血会被雨水冲刷散去,不会败坏一方真土美景。
高义是土生土长的云州人,无父无母,自小生活在云州城东南角一处破庙里,乞丐为友,苍蝇为伴。即便是现在他家财万贯,佣金极高,却也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暗褐色粗布麻衫,赤脚踩在石板上,老旧的衣服老旧的鞋子,这总能让他更踏实,让他的状态最好。
他这辈子本应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臭乞丐,可就在十三岁那年,只因庙中几个乞丐得罪了一个土地豪绅,为了出气,豪绅的一位狗腿子出十个铜板,让他杀了这些人。
高义没有收下这十枚铜板,却提了一个奇怪的建议:“既是为了出气,就要依据出气的满意程度而出钱,豪绅只需亲自看一眼几人死状,觉得心中舒坦了,即可多赏些钱两,要是觉得心中还不解气,便是不付钱也可以。”
豪绅答应了。
第二天,豪绅去了山上,没有人知道庙中的人什么死状,只记得豪绅出来时,面色惨白,全身哆嗦,一言不发。
这是高义第一次杀人,拿了五千两纹银。
凭借这些银子,他进入英雄会,正式走上修行道途,至今四十五岁。
他正凭栏仰坐石桥上,斗笠遮住整张面庞,看不清模样,静静等待着属于自己等待多时的猎物。
见得等来了江长安,他才总算起身,眼眸中充满了冷酷,背负双手,傲然而立,说不出的冷漠,一派世外高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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