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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根是一个懒虫。
这是既定事实,而不是胡乱诋毁,即使洛根自己也坦然承认,甚至……引以为豪。
洛根是一名天生的外接手,无论是身体柔软度、肌肉爆发力,还是接球手感、跑动路线,他都具备了一名顶级外接手所需要的所有天赋,在中学赛场之上所向披靡;不过,十一年级的时候,在教练的建议和引导之下,洛根开始改练近端锋。
为什么?在阐述原因之前,可以了解一下外接手和近端锋的差异。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外接手的唯一任务就是接球;而近端锋的任务则包括了拆挡和接球,某些球队之中,甚至单纯地将近端锋用来当做额外的锋线球员使用,利用他们的体型优势,在进攻之中完成拆挡和拦截,提供更加优秀的口袋。
曾经,历史上外接手是白人的天下,诞生了无数载入史册的名人堂外接手,旧金山49人历史上1982年的“那个接球”,乔-蒙塔纳与德怀特-克拉克之间完成连线,后者就是一位白人外接手;但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白人外接手却正在失势,甚至正在渐渐消失。
由于美国的“大环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黑人球员都得不到职业联盟的尊敬,这也使得白人外接手拥有一段辉煌而漫长的繁荣岁月;但千禧年之后,外接手的位置却渐渐成为了黑人的天下,尤其是传球时代的来临,黑人的身体天赋得到了彻底释放,白人外接手的生存空间也越来越小。
目前,联盟三十二支球队之中,约莫两百名外接手,但白人外接手只有二十余名,平均每支球队不到一名;而在这之中,能够达到顶尖、占据主力的,那就更加稀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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