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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乡从弘治年间起就垄断了西江的鱼花捕捞权,因此形成了相当繁盛的淡水鱼养殖产业链。张枭给陈五仁安排的考察任务是深入了解九江本地的鱼苗养殖产业,不等天亮,陈五仁和农业局的干部就换上了假发和民服,在莫鱼的带领下乘小船去了周边的鱼花市——不同墟市的墟日是不一样的。
由于明朝的墟市执照制度,各地都有众多墟市是不见于地方志的。至于原因,因为很多墟市并不合法。
墟主只有申请执照,管理市场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地方官府或明或暗的承认,写入地方志当中。这就是元老院中很多人反对的包税制。自然,有不少墟主根本没有获得官府的执照,也照样收租收税。这些人都是背景雄厚之人,地方官员往往不敢得罪。
万历时期就已经存在的岳湾墟、龙涌墟、良村墟都没有出现在万历《南海县志》甚至后来的崇祯版县志中,而建墟者陈大参、黄宪副都是万历时期的高官。
嘉靖二十八年,广东布政使司分守岭南道左参政项乔颁布了“禁墟主以便市民”的法令,他认为朝廷已经建立了关榷制度,梧州府、南雄州等地的钞关对往来货物课以关税,不该再侵占小型市场的利润,但是各级官府却给墟主颁发执照,收取一定的费用,任由墟主收取市场场地的地租或者对往来货物抽分。
从他的主张来看,自然用意是极好的,出发点还是为了减少民众负担。说白了不论是叫抽分、地租还是卫生费、摊位费,由此产生的成本最后都是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去的。
但是墟市的兴盛,说白了就是市场经济的需求。这不是官府简单的一纸禁令便能改变的。地方官府对这一繁荣地方经济,增加收入的行为也照旧默许其存在。项乔的法令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至少在西樵地区,墟主制度大范围的蔓延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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