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老舍
(三幕话剧)全剧人物佟景铭秘书——五十多岁,胖胖的颇有福相。世家出身,为官多年,毕生事业在争取面子。佟继芬小姐——佟秘书之女。已二十六岁,犹自称十七。婚事未成,心中着急,但面子问题所在,又不能轻率从事。于建峰科长——三十多岁,佟之同事与好友,略带市侩气,深知面子的重要,但决不为面子所牺牲。秦剑超医官——三十二岁,很好的医生,但不大懂面子。欧阳雪小姐——二十二岁,秦医官手下的看护。因容貌的美好,职业的高尚,往往不肯敷衍面子。周明远书记——二十五岁,疑心全人类都轻视他。方心正先生——三十多岁,因乱想发财而破产,虽在极度困苦中,仍努力保持面子。单鸣琴小姐——二十八岁,方心正之妻,对面子问题绝对与丈夫合作。赵勤——三十岁,作工友而忽成小财主,心地很好,而欠精明。徐嫂——佟宅女仆,四川人,操四川土语,似不知世间有面子问题者。
最近更新 2019-11-21
作者 : 老舍
一九六○年是义和团起义的六十周年,我以《义和团》即《神拳》为题,写了一出四幕的话剧。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写一本叙述义和团的小说,并且不断向老人们打听当年的见闻,我简略地记了下来。在变乱中,这些笔记可都丢失了。即使没有丢失也不够支持写一本长篇小说的,因为东鳞西爪,既乏系统,又不无偏见。后来,目睹当时光景的老人越来越少了,我也就停止打听。写那本小说的愿望遂未实现。一九六○年,因为是义和团起义六十周年,我看到了一些有关的史料与传说,和一些用新的眼光评论义和团起义的文章。这又鼓动了我,想写点什么。我就写了这本话剧。剧本好坏,我不敢说;我只想在这里谈谈为什么这样关心义和团。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与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象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当年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那些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那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早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是呀,现在每逢我路遇幼儿园的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说着笑着唱着,象清早睡醒的小鸟那么活泼,我总要站住,细细地端详他们,数一数他们梳着几种小辫儿,穿着几种花样的鞋袜。我是那么欢喜,总想把他们都领到我的家去,陪他们痛快地玩耍半天!是的,由孩子们健康的小苹果脸上,我看到民族独立自由的真凭实据!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象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象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蒙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上述的那些不过是那一次大屠杀,大劫洗,大耻辱中的一些小节目而已。假若当时我已经能够记事儿,我必会把联军的罪行写得更具体、更伟大、更文明。当然,我也必会更理解与喜爱义和团——不管他们有多少缺点,他们的爱国、反帝的热情与胆量是极其可敬的!可是,我所看到的有关义和团的记载(都是当时知识分子的手笔),十之八九是责难团民的。对于联军的烧杀抢掠,记载的反倒较少。是去年发表的民间的义和团传说,不是那些文人的记述,鼓舞了我,决定去写那个剧本。由那些传说中,我取得团民的真正形象。不管剧本写的好坏,我总算吐了一口气,积压了几十年的那口气!在我写剧本的时候,我是多么兴奋哪!想一想老母告诉我的那些惨事,再看一看眼前的光彩的三面大红旗,谁能说我们不是走出了地狱,看见了天堂了呢!可是,今天的美国强盗依然是强盗,而且抢掠劫杀的技术有所翻新!不仅自号文明,还会口中念念有词,说和平,讲自由;和平地、自由地杀人劫宝,图财害命!这种新手法十分毒辣,比旧手法要厉害得多!谁不警惕,必上大当,吃大亏,悔之晚矣!一九六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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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胡安·拉蒙·希梅内斯
《安达露西亚挽歌》是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的名作,初次读到的版本即是由台湾林为正君翻译自英文版的作品,名为《小毛驴与我》。全书共107小节。通过阅读林译版本,虽能体会到一些原著的精彩,但与直接阅读西班牙文所能领略的无隔之美相比,显然相差甚远,其间原因主要是两次翻译本身对原作的损害。抛开转译不谈,仅就林译本而言,与英文版相比,有相当数量的歪曲甚至是错误。通过林译文字,可以看到译者的用心和还算合格的中文功底,也确有一些斑斓的片段闪耀纸上,但也许是源于对英文理解的不同和对翻译这份苦差的完成心切,林译本随处可见的问题使得本就失去了部分光彩的著作在行文和意象的安排上更现怪异,这集中体现在通篇感情色彩的不均一和节奏的混乱上,大大降低了可读性。台湾学人向来以其温和独特的语文气质为广大读者欣赏,然据林译《安》书观之,后续无人的状况也并非不明显。在此摘选20小节重译,仅保留了林译的少量精彩词句,算是一次对于翻译的不那么成功的探索和实践。最后,以《安》中较能表达作者心怀的一句作为结束:我喜欢到这里来,因为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山坡,可以欣喜地眺望落日的景象,既不会有人打扰,也不会打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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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徐志摩
二十世纪中国新文学勃兴,人才辈出,在小说方面,自然奉鲁迅先生为圭臬;在散文方面,周作人堪称一代大师;在新诗主面,就不能不提到徐志摩了。徐志摩即便不能执新诗坛牛耳,至少也是屈指可数的杰出代表之一。说徐志摩代表了一种精神,一种个人的独立自主、不受羁绊的精神,应该是颇为恰切的,正如他自己所宣告的:我自信我也有我与人不同的地方。我不曾投降这个世界,我不受它的拘束。这种自觉、深刻而严重的与从不同,不投降,不拘束,不仅表现在他对社会和人生的认知上,对爱情和婚姻的追求上,更表现在他的诗歌和散文创作上。徐志摩成功的创作,如《再别康桥》,如《偶然》,如《沙扬娜拉》,如《海韵》……,无疑是形式、音律和境界所定位的新诗杰作,故广为传诵,至今仍然脍炙人口。徐志摩新诗展示自我的独特风格和情致是十分迷人的。本书收入了徐志摩各个不同时期创作的代表诗作多首。有:《草上的露珠儿》、《明星与夜蛾》、《望月》、《他眼里有你》等等,内容精彩,格调高雅,尽现大诗人徐志摩的诗歌精华,从中读者可以对徐志摩的诗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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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威廉·布雷克
《布雷克詩選》 (Selected Poems of William Blake )選自《詩的素描》(Poetical Sketches, 1783)、《天真與經驗之歌》(Songs of Innocence and of Experience, 1794)、《塞爾書》(The Book of Thel, 1789-1791)、《阿爾比恩女兒們的夢幻》(Visions of the Daughters of Albion, 1793)、《天國與地獄的婚姻》(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 1790-1793)、《自由之歌》(A Song of Liberty, 1792),另擷取筆記本手稿(Notebook, 1793-1803)中鮮為人知的珠璣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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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奥斯卡·王尔德
1890年,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告诉他美国的作家朋友埃德加·萨尔特斯(Edgar Saltus,1855-1921),说准备写一部描写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作品。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圣经》中的人物,她虽然是个罪人,但她追随耶稣和耶稣的门徒,还曾见耶稣驱走七个恶鬼,并亲历耶稣复活;尤其是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耶稣解释说:这是因为她的爱多,所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王尔德对萨尔特斯说,他要把她写得有些像莎乐美;随后,他们就开始一起共同探讨这两个淫荡的女子。显然,王尔德当时是基于爱与罪的主题思考,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联想到莎乐美,还没有想到要直接描写莎乐美这个人物。 王尔德的朋友、法国诗人和专栏作家让·洛兰(Jean Lorrain,1856-1906)家里有一座被斩首女子的头像。一次,王尔德看到这座雕像时,据王尔德危地马拉的朋友恩里克·戈麦兹·卡利洛(Enrique Gomez Carrillo)说,使这位爱尔兰剧作家联想起一个有关希伯来公主的奇异传说。这位公主为了对她的情人表示敬意,把一位使徒的头奉献给他;但她这礼物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在当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割下,放在一只金碟子上给她的爱人。卡利洛说,受朋友们的怂恿,王尔德曾想把这个故事细致地表现出来,大概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写,题为《两次斩首》(The Double Beheading),但后来他又计划把这故事写成诗篇。后来,王尔德和他的朋友、居住在巴黎的美国诗人斯图尔特·梅里尔(Stuart Merrill)一次去红磨坊(Moulin Rouge)看演出时,见到一位罗马尼亚的舞蹈家,她的肢体动作恰如福楼拜的小说《希罗迪娅》中所描写的莎乐美。王尔德曾试图跟这位演员联系,希望把她的舞蹈写进他正在创作的一个剧本中去。只是没有找到她…… 最后,大约是1891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王尔德跟一群年轻的法国作家谈了《圣经》中的莎乐美的故事。回到他所租住的房间里,打开桌上的一本空白笔记本开始写作。几个小时后,就已经写出了不少;为了寻求灵感,他迈出房门,步入临近的那家大咖啡馆(Grand Café),对管弦乐队的指挥说:我正在写一个剧本,描写一个女子赤足在一个她因爱他而要杀他的那个男人的血迹上跳舞的剧本。希望获得某种野性而恐怖的音乐的激励。回去后,就完成了《莎乐美》。 创作之前,王尔德就想过,要使自己这部作品中的同名主人公,不同于在他之前的作家、艺术家笔下的这一人物。在他看来,即使像莱奥那多·达·芬奇,或者阿尔勃莱希特·丢勒这些大师所画的莎乐美,也都不能令人满意。不过王尔德仍然不能脱离前人的影响。 《圣经》中记载的故事自然是王尔德创作《莎乐美》首要的最基本的材料来源。剧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希律·安提帕、希罗底、施洗约翰——乔卡南和莎乐美,就是《圣经》里原来就有的,情节的总体框架大致也与《圣经》里所写的故事相仿。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圣经》的故事,王尔德就不会想到创作像《莎乐美》这样一部剧作。 1893年8月,即王尔德的《莎乐美》法文版出版之后大约半年的时候,王尔德的朋友,英国作家和漫画家马克斯·比尔博姆(Sir Max Beerbohm,1872-1956)在给友人、画家威尔·罗森斯坦(Will Rothenstein)信中指出,说《莎乐美》的创作无疑受到福楼拜的《希罗迪娅》的影响。王尔德回应说:不错,我是剽窃(plagiarise)。这是有鉴赏力的人之荣幸。我读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时就从未在书末签上我的名字。Que voulez-vous(别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百部最好的书都带有我的签名。表明他无法否认这些作品有形无形曾经对他产生过影响。 王尔德对诗人斯蒂芳·马拉梅怀有很大的敬意,曾把他创作的《道连·格雷的画像》题献给他。《道连· 格雷的画像》中写到亨利·沃登勋爵曾捎给主人公道连·格雷的一本黄封面的书。格雷拿起开始翻阅,几分钟后,他被吸引住了;甚至有好几年不能摆脱那本书的影响。研究者公认,此书就是若里斯-卡尔·于斯曼的《逆反》。王尔德自己在一封信中也承认:《道连·格雷》中的那本书是我永远都不会写的许多本书之一,但它部分地受到了于斯曼的《逆反》的启示……书中提到的那个身上十分奇怪地糅合着幻想家和学者气质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就是《逆反》的主人公戴·艾桑公爵。戴·艾桑的那些不合常规的艺术趣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王尔德的趣味。其中戴·艾桑对古斯塔夫·莫罗的喜爱,就最典型地反映了王尔德自己的感受。例如莫罗创作的《幽灵》和《莎乐美为希律舞》这两幅画,特别是《幽灵》,莎乐美的着装和挑逗的舞姿,以及画面上华丽的色彩,使王尔德非常喜欢。有材料说,王尔德甚至希望画家奥布里·比尔兹利(Aubrey Beardsley,1872-1898)为他的《莎乐美》创作的插图,也能具有与莫罗的画同样的风格。 人类在幼年时代起,就把头颅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珍贵或神圣的部分。人类学研究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头’与男性、男子气、父亲、理智或权威联在一起,‘头’是指组织的和管理的功能。古代的神话传说和现实中的人都相信,拥有某人的头颅就拥有他的一切。 在海涅1841至1842年创作的长诗《阿塔·特罗尔》(Atta Troll)里,有一段描写在圣约翰节 的前夜恶魔和精灵四出活跃的情景。其中写到那个得了恋爱躁狂症死去的希罗底:在她潮红病态的脸上/漂浮着一种东方的魅力,柔和的嘴唇,好像石榴石,/弯翘的、百合花似的鼻子,/她的四肢苗条而清凉,/宛如绿洲中的棕榈树。说她不但曾渴望过施洗者的头,在这天夜里,她的双手总是捧着/那只盘子,盘里放着/约翰的头,她吻着它;/她热情地吻那颗人头。人们甚至相信她每夜复活过来,都要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捧在手里(钱春绮译)…… 海涅这里说的是古代传说中的事,像这种拥有男性头颅的情结,也一再被再现在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中。 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第4天第5节故事写富商墨西拿三兄弟认为妹妹莉莎贝塔和他们的雇员洛伦佐相得甚欢,不免有失检点,便借故把洛伦佐带到一个遥远僻静的地方杀死,埋在一个不易找到的地方。一夜,苦盼情人归来的莉莎贝塔梦见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洛伦佐告诉她自己已死,并说到他们掩埋他的地点。莉莎贝塔深信所梦是真,第二天一早就带了贴身女仆赶到梦中所见的地点,用刀子细心割下情人的头颅,放在包袱里,再用土盖好无头尸体。……回到家里,……在自己的房间里关好门,捧着那颗头颅大哭,泪水洗净了头上的尘土,吻了不下一千次。(王永年译) 还有法国作家斯汤达在他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写到,玛蒂尔特小姐受马格丽特王后的影响,也想学她的样,在情夫于连·索雷尔被送上断头台后,设法找到了他的尸体,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吻着他的额头……(郝运译) 《阿塔·特罗尔》转述传说中的希罗底和《十日谈》里的莉莎贝塔、《红与黑》里玛蒂尔特小姐及马格丽特王后,这四位女性都表现了一个沉溺于爱中的女性,当她无法获得活着的恋人时,即使获得他的头颅,在她的意识中,作为替代物,仍会感到是获得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获得一种幻想的满足。王尔德《莎乐美》中莎乐美在吻乔卡南——施洗约翰头颅的情节,同样也可以使她在幻想中获得这样的满足。 不过,上述所有可能的启发都在王尔德那里转变为艺术上的独创。这一点,哪怕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有研究提到,王尔德先是与格雷厄姆·罗伯逊讨论了这个问题,罗伯逊提出,‘每套服装色度,从最清晰的柠檬色到深红色,要清淡柔和。’王尔德还向装饰艺术家查尔斯·里基茨讨教,里基茨设想是,演出时,‘莎乐美’的脚移动在黑色的地板上应该像是两只白鸽。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王尔德希望莎乐美穿像是毒蜥蜴的绿色衣服。
最近更新 2019-11-21
作者 : 老舍
东方文化协会以东方文化为题,托我写一本话剧。想了许多日子,我想不出办法来。一个剧本,尽管可以不要完密的穿插,可多少总得有个故事;我找不到足以表现东方文化的故事。即使用象征法,以人物代表抽象观念,文化中所含的事项也太多,没法一网打尽。再退一步,只捡几件重要的事项代表文化,也似乎走不通,因为哪个算重要,哪个不重要,正自难以决定。况且,大家认为重要者,我未必懂得;我懂得的,又未必重要。这个困难若不能克服,则事未集中,剧无从写。又想了几天,我决定从剧本的体裁上打主意。这就是说,假若放弃了剧本的完整,而把歌舞等成分插入话剧中,则表现的工具既多,所能表现的方面纵难一网打尽,也至少比专靠话剧要广阔一些。从剧本上说,这种拚盘儿的办法,是否要得?我不考虑。我知道,只有这么办才能有把它写成的希望。好,我心中有了个大拚盘。但是,这并不能解决一切!什么是文化?什么是东方文化?东方文化将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圆满的答出!一人群单位,有它的古往今来的精神的与物质的生活方式;假若我们把这方式叫作文化,则教育、伦理、宗教、礼仪,与衣食住行,都在其中,所蕴至广,而且变化万端。特重精神,便忽略了物质;偏重物质,则失其精神。泥古则失今,执今则阻来。简直无从下手!假若我是个思想家,也还好办。我满可以从一个活的文化中,提出要点,谈其来龙去脉,以成一家之言。但是,我不是个思想家。再说,即使我是思想家,有资格畅言文化,也还不中用。我所要写的是剧本,不是论文!似乎还得从剧本上设法。假若我拿一件事为主,编成个故事,由这个故事反映出文化来,就必定比列举文化的条件或事实更为有力。借故事说文化,则文化活在人间,随时流露;直言文化,必无此自然与活泼。于是,我想了一个故事。当然是抗战的故事。抗战的目的,在保持我们文化的生存与自由;有文化的自由生存,才有历史的繁荣与延续——人存而文化亡,必系奴隶。那么,在抗战时期,来检讨文化,正是好时候,因为我们既不惜最大的牺牲去保存文化,则文化的力量如何,及其长短,都须检讨。我们必须看到它的过去,现在,与将来。对过去,我们没法否认自己有很高的文化。即使吃惯了洋饭的鬼奴,声言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明得多,可是在世界历史上还没有敢轻视中国文化的。谈到现在,除了非作汉奸不过瘾的人,谁也得承认以我们的不大识字的军民,敢与敌人的机械化部队硬碰,而且是碰了四年有余,碰得暴敌手足失措——必定是有一种深厚的文化力量使之如此。假若没有这样的文化,便须归之奇迹,而今天的世界上并没有奇迹!以言将来,我们因抗战必胜的信心,自然的想到两件事;(一)以中华为先锋,为启示,东方各民族——连日本的明白人也在内——必须不再以隐忍苟安为和平,而应挺起腰板,以血肉换取真正的和平。日本军阀的南进——不管是经济的,还是军事的——正是自中国至印度之间的各民族觉醒的时候。大家有此觉醒,才不至于上日本军阀的和平当,而把灵魂托付给锁镣与鞭笞。(二)一个文化的生存,必赖它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号自夸自傲,固执的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在抗战中,我们认识了固有文化的力量,可也看见了我们的缺欠——抗战给文化照了爱克斯光。在生死的关头,我们绝对不能讳疾忌医!何去何取,须好自为之!这样,我们肯定了我们有文化,而且是很高的文化。可是,就照着这个肯定,编一个故事,还并不怎么容易。第一,一方面写故事,一方面还须顾及故事下面所掩藏的文化问题,就必定教故事很单薄——冰必定很薄,才能看见下面的流水啊!故事单薄,剧本就脆弱,不易补救!第二,文化是三段,——过去,现在,将来;抗战也是三段——自己抗战,联合东亚的各民族,将来的和平。这怎么调动呢?故事的双重含意——抗战与文化——已难天衣无缝的配合,而每一含意中又都有那么多的问题,即使我是个无所不知的通才,也没法表现无遗,面面俱到。还有,第三,拿过去的文化说吧,哪一项是自周秦迄今,始终未变,足为文化之源的呢?哪一项是纯粹我们自己的,而未受外来的影响呢?谁都知道!就以我们的服装说吧,旗袍是旗人的袍式,可是大家今天都穿着它。再往远一点说,也还不保险,唐代的袍式是不是纯粹中国本色的呢?因此,我不能借一件史事形容出某一代的文化确是什么样子。而且,即使我有了写史剧的一切准备,也还不过是以古说今,剧本的效果还是间接的,没有多大的感动力量。我非把过去与现在掺到一处不可,宁可教过去的只有点影子,也不教现在的躲在一边,静候暗示。是的,我只能设一点影子,教过去与现在显出一点不同;假若有人来问:这点影子到底是象征着汉晋,还是唐宋?是佛老,还是孔孟?我便没法回答,也不愿回答。总而言之,我所提到的文化,只是就我个人的生活经验,就我个人所看到的抗战情形,就我个人所能体会到的文化意义,就我个人所看出来的我国文化的长短,和我个人对文化的希望,表示我个人一点意见;绝不敢包办文化。有多少多少问题,我不懂得,就都不敢写。我所确信的,我才敢写下来。这样,我的困难可以减少一些;减少了我自己的困难,而增加了剧本的穷相,可也就无法。我只能保证自己的诚实,而不能否认才力与识见的浅薄!就是我所相信的,也还未必没有错误;不过,我要是再加小心一些,这本剧就根本无从产生了。现在可以谈剧本的本身了。剧分三幕:第一幕谈抗战的现势,而略设一点过去的影子。第二幕谈日本南进,并隐含着新旧文化的因抗战而调和,与东亚各民族的联合抗战。第三幕言中华胜利后,东亚和平的建树。剧情很简单。可是它越简单,它所接触的问题便越不能深入,仿佛是一块手帕要包起五斗米似的那么没办法。为什么要这么简单呢?我是怕用人太多,不易演出。可是,象抗战的情况,与日本南进,都要写入,又无法十分简单;于是,我就利用了歌舞。用歌舞是否可以真个简单,明于演出呢?还是不中用!此作法自蔽也!剧中有四支短歌,两个大合唱,大概至少须用三十位歌者,才足振起声势。第二幕中有六个舞踊,至少要用十位舞踊专家——随便一舞,必难曲尽其意。既有歌舞,必有伴奏,又需至少二三十位音乐家。加上演员十数人,共需八九十人矣!也许有人还以为我利用歌舞是有意取巧,我不便驳辩。可伤心的倒是弄巧成拙,依然尾大不掉,难以演出。至于幸而得以演出,而观众只听歌看舞,忽略了话剧部分,才更可伤心!最使我担心的是末一幕。没有斗争,没有戏剧,我却写了天下太平!拚盘已经不算什么好菜,而里边又掺上甜的八宝饭,恐怕就更吃不消了!关于第一幕第二节设景在绥西,纯粹是为了绥西有民族聚集的方便;若嫌不妥,请随便换个地方。第三幕设景青岛,亦因取景美丽,无他用意,也可以改换。老舍于昆明龙泉村,三十年双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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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命运在轰轰烈烈的时代面前总是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个人,如果勇敢地站出来想阻止时代洪流,多少像奋力扑向风车的唐吉坷德,往往只能当殉道者,而更多时候,个人甚至连选择当旁观者的权利也没有。可是普通人的悲剧,无疑能照出历史的荒谬与残忍。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台湾光复,基隆一户林姓人家眼见也要过上好日子,但人算不如天算,林家大小波折从此不断。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家中的四兄弟更是只剩下老老实实开有一家照相馆的聋哑人老四林文清(梁朝伟)。然而悲剧并没到此终止,因为和进步人士有联系,林文清也没能逃脱被逮捕的命运,到此,林家男子只剩林文清和吴宽美(辛树芬)的幼儿——他尚呆在襁褓中咿呀咿呀地学语。
最近更新 2019-11-21
作者 : 梅特林克
《青鸟》是比利时的莎士比亚莫里斯·梅特林克的最著名的代表作。《青鸟》原是直到今天仍在舞台上演出的六幕梦幻剧。后经梅特林克同意,由其妻乔治特·莱勃伦克将该剧改写成童话故事,以便更适合小读者阅读。中篇童话《青鸟》于1908年发表。作品讲述了两个伐木工人的孩子,代表人类寻找青鸟的过程。本书中,青鸟就是幸福的象征。通过他们一路上的经历,象征性地再现了迄今为止,人类为了寻找幸福所经历过的全部苦难。作品中提出了一个对人类具有永恒意义的问题:什么是幸福?但是作品所得出的结论却是出乎意料的:其实幸福并不那么难找,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大多数人从生到死,始终没有享受过就在他们身边的幸福,是由于他们对幸福始终有一种错觉,即认为物质享受才是幸福,而本书却告诉我们,幸福乃是一颗无私的心所带给人的精神享受。人只有为别人的幸福着想,自己才会幸福。这种幸福观的改变,表现了作者超人的智慧,它对一代又一代的小读者永远具有启示意义。本书由戏剧改变成中篇童话故事,正是为了适合小读者阅读。故本是最大的读者群自然是以学生为主。但《青鸟》作品本身极深的内涵、极大的影响力会吸引众多成人文学爱好者。莫里斯·梅特林克(1862——1949)于1862年8月29日出生在比利时根特。他从小就爱好文学,可是他的父亲希望他成为一个律师。1887年,他来到巴黎上学,开始对写作发生兴趣。不久他父亲去世,于是他又回到比利时,以后就很少离开他的祖国。1889年,他正式从事写作。开始的时候,并不为人们注意,可是由于他那丰富的想象和惊人的创伤能力,不久便被誉为比利时的莎士比亚。他于1911年获得诺贝尔奖金。 梅特林克的作品除了《青鸟》以外,尚有《盲人》、《佩利亚斯与梅丽桑德》、《蒙娜·凡娜》和《圣安东的奇迹》等二十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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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老舍
时间 明嘉靖某年。地点 北京,严府。人物 路 楷(御史,丑扮) 严 喜(严府家院,小丑)严世蕃(官居侍郎,但皆以小丞相呼之,抹白脸)〔路楷上。路楷 (念)万般皆下品,只有作官高!来此已是严府,门上哪位在?
最近更新 2019-11-21
作者 : 纪伯伦
纪伯伦一生都是爱与美的使者,他的一切字句,都是从心思的筵席上散落下来的残屑。《先知》讲述了爱、婚姻、孩子、自由、痛苦与欢乐等每个人都需面对的重要例命题,字字句句,打在眼里,落在心中。本书配有30幅作者的亲笔画作,大多为人体画,在那些神秘的形体背后,可悟见生命初始的灵性,体味人类永恒的精神之美。身在俗世,我们亦能在本书的字、画中修炼心灵,达到幸福的人生彼岸。
最近更新 2019-11-21
作者 : 莎士比亚
《第十二夜》(或《各遂所愿》)是莎士比亚着名喜剧之一,约作于1600年,全剧五幕十八场。主要情节是:伊利里亚公爵奥西诺向奥丽维亚小姐求爱,屡遭拒绝。这时,一对孪生兄妹航海到伊利里亚,在附近海上遇难。妹妹薇奥拉改扮男装,投身奥西诺公爵家中为侍童,并充当了代他向奥丽维亚小姐求爱的使者。奥丽维娅对女扮男装的薇奥拉一见钟情,而薇奥拉却偷偷爱上了公爵。后来,奥丽维亚碰巧遇上薇奥拉的孪生兄长西巴斯辛,两人以误就误地结成夫妇。公爵也和薇奥拉终成眷属。全剧以兄妹相聚,情人结合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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