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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上午,当弗莱姆·斯诺普斯来到瓦尔纳的店铺里当店伙计时,他穿了一件崭新的白衬衣。这件衬衣甚至还没有洗过,衬衣叠放在架子上留下的折痕,被太阳晒成了棕色的、在每个折叠处重现的斑马线状的条纹,依然清晰可见。前来看他的人不仅仅只是女人,拉特利夫本人也来看他(拉特利夫并不是只卖缝纫机,什么也不做。在演示如何使用的过程中,他甚至已学会了相当熟练地使用缝纫机,甚至有人传说,他穿的那件蓝衬衣就是他自己做的),他也知道那件衬衣是由一双笨拙的、不习惯于干这种活儿的手裁剪和缝制的。他那个星期整天都穿着它。到了星期六晚上,衣服穿脏了,可在接下来的星期一,他穿上了第二件与它一模一样的衬衣,甚至就连那斑马状的条纹也一样。到了第二个星期六的晚上,那件衬衣也穿脏了,和第一件一样脏在同样的地方。仿佛那个穿此衬衣的人进入了一种他所具有的新生活和新环境,早在他到来之前,这种新生活和环境就已经被固定不变的强迫性行为方式及习惯左右了,可他甚至来的第一天就在其间养成了他自己特有的肮脏习惯。
他骑着一头瘦削的骡子,坐在鞍座上,一眼就能认出来,那是瓦尔纳家的鞍座,上面系着一个锡桶。他把骡子拴在店铺后面的一棵树上,把那锡桶解下来,走过来,沿台阶到了走廊上,那里已经有十来个男人,拉特利夫就在他们中间,懒洋洋地靠在那里。他没有说话。如果他曾经单个地注视他们中的人的话,那人也没有觉察出来——那人是个敦实、矮胖、和蔼的男人,年龄难以确定,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他有一张宽阔、平静的脸,嘴上有一道绷紧的纹痕,嘴巴处由于烟草残留在那儿多少显得有点儿脏,眼睛如一潭死水的颜色,还有一点儿东西比其他特征更为突出,令人吃惊,出人意料地怪诞,他长着一个小小的食肉动物的鼻子,像一只小个儿头的鹰隼的嘴,情况好像是这样的:原来的设计者或手艺人把原有的鼻子给漏掉了,这没有干完的活儿由某个属完全不同流派的人接手干,要么接着干的人是某个喜欢恶作剧、滑稽幽默的家伙,要么是个仅有时间在脸的中央狂乱地、孤注一掷地捏出个鼻子模样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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