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故事第二部分叙述的事件发生后八九年,在神庙大街和水塔一带,常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角挂着他那年龄所常有的笑容,正是前面勾画的流浪儿典型的化身,相当准确,只是他的心灵完全凄苦而空虚。那孩子确也穿一条成人长裤,但不是接他父亲的;他确也穿一件女人上衣,但不是接他母亲的。一些普通人行善,给他穿上了破衣烂衫。然而,他却有父有母。不过,父亲想不到他,母亲根本不爱他。有父母而又成为孤儿,他这种孩子真值得可怜。
他一向觉得,待在街上最自在。铺路的石块也不如他母亲的心肠硬。
他父母早就一脚将他踢进人生。他干脆独自起飞了。
这孩子脸色发青,爱吵闹,也爱嘲笑人,他又敏捷又机警,一副病态而又快活的样子。他来来往往,哼唱歌曲,玩赌铜板,掏水沟,有时还偷点东西,但是就跟馋猫和鸟雀一样,只为好玩,听人叫他淘气鬼,他就嘻嘻笑,听人叫他流氓,他就恼火。他没有住处,没有面包,没有爱,但是他很快活,因为他自由自在。
这些可怜的孩子一旦长大成人,几乎总要滚进社会秩序的磨盘,被磨碎;不过,他们只要还是孩子,因为小就能逃脱。有一点点小洞就能救他们。
这个孩子,尽管完全被抛弃,但每隔两三个月,他还会说一句:“咦,我得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街,离开马戏场、圣马尔丹门,来到河滨马路,过了桥,往郊区走去,到了硝石库,到达什么地方呢?恰恰是读者所熟悉的戈尔博老屋五十—五十二那个双号。
当时,五十—五十二老屋常年空着,总挂着“房屋出租”的牌子。有时里边也住了几个人,但这种情况是罕见的;那些人之间毫无关系,也不来往,这在巴黎也是常事。他们全属于穷困潦倒的阶层,原本是生活艰难的小市民,在社会底层越混越悲惨,最终沦为清淤泥的阴沟工和收破烂的小贩:这两类人最后接收人类文明的所有物质的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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