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家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有人认为是意内之事:一个老肺病,能活到九十九岁,才撒手人寰,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在这个奇迹中建立首功者是克家夫人郑曼女士。每次提到郑曼,北大教授邓广铭则赞不绝口。他还利用他的相面的本领,说郑曼是什么“南人北相”。除了相面一点我完全不懂外,邓的意见我是完全同意的。
克家和我都是山东人,又都好舞笔弄墨。但是认识比较晚,原因是我在欧洲滞留太久。从1935年到1946年,一去就是十一年。我们不可能有机会认识。但是,却有机会打笔墨官司。在他的诗集《烙印》中,有一首写洋车夫的诗,其中有两句话:
夜深了不回家,
还等什么呢?
这种连三岁孩子都能懂得的道理——无非是想多拉几次,多给家里的老婆孩子带点儿吃的东西回去。而诗人却浓笔重彩,仿佛手持宝剑追苍蝇,显得有点儿滑稽而已。因此,我认为这是败笔。
类似这样的笔墨官司向来是难以做结论的。这一场没有结论的官司导致了我同克家成了终身挚友。我去国十一年,1946年夏回到上海,没有地方可住,就睡在克家的榻榻米上。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喝醉了酒,地方就在这里,时间是1946年的中秋节。
此时,我已应北京大学任教授之聘。下学期开学前,我无事可做。克家是有工作的,只在空闲的时候带我拜见了几位学术界的老前辈。在上海住够了,卖了一块瑞士表,给家寄了点儿钱,又到南京去看望长之。白天在无情的台城柳下漫游,晚上就睡在长之的办公桌上。六朝胜境,恍如烟云。
到了三秋树删繁就简的时候,我们陆续从上海、南京迁回北平。但是,他住东城赵堂子胡同,我住西郊北京大学,相距大概总有七八十里路。平常日子,除了偶尔在外面参加同一个会,享受片刻的晤谈之乐之外,要相见除非是梦里相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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