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制度,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地方官员,是帝国的重要官员。他们在帝国的官员队伍中,是大多数和主力军。帝国官僚体系的大厦,主要是靠他们来支撑的。
前面说过,中央集权的帝国统治体系,是一个金字塔结构。高高在上、君临天下的,是至尊天子一个人。天子之下,是宰相或宰辅,或三公,或三省,或二府三司,或省(中书省)、院(枢密院)、台(御史台),其数为三。其下,是以九卿和六部为代表的中央各部门,包括行政部门、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此即所谓“一三九”结构。再下,就是各级地方行政区域和官员。其人数,大约高层的数十,中层的数百,基层的数千。这是一个梯形结构,作为底座,支撑着上面的小金字塔。至于最底层,当然是万千黎民。
所以,中华帝国的官僚体系,是上中下三个层次。上层是宰相机关,中层是中央部门,基层是地方官署。中间层次变化最小,甚至基本不变。行政部门,隋唐之前是九卿,隋唐之后是六部。监察部门,西汉是御史府,东汉到元是御史台,明清是都察院。司法部门,两汉是廷尉,北齐以后是大理寺。总体上无大变化,相对稳定。
上层和基层,却一变再变。宰相制度,花样翻新,代代不同。地方建制,改来改去,千奇百怪。大体上说,秦与汉代前期,是郡、县两级。郡管县,县属郡,是地地道道的郡县制。汉代中期,名义上还是郡县两级,实际上是州、郡、县三级,后期则正式变成三级,即州管郡、郡管县,或县属郡,郡属州。
唐宋两代,也都名义上是两级,即州与县,或府与县。州、府同级,都管县,县则或属于州,或属于府。郡,则被废除。不过州、府之上,却实际上还有一级,唐代叫道,宋代叫路。因此,唐宋两代,实际上是三级:道、州府、县,或者路、州府、县。也就是说,唐代,是道管州府,州府管县;宋代,是路管州府,州府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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