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先生,是诗人,我无条件先承认了。照“异国情调”说来,一个诗人是应当在恋爱的苦乐里打滚,才算生活的。他仰慕那悲壮的生活,仰慕那血与泪混合的生活,他就恋爱了。
他爱了房东的女儿,在他眼中女人是神,女人成天为吉先生送饭,吉先生,先倒仿佛这女人可爱,倒后简直真是可爱的人了,他就勇敢的爱了。
在恋爱中“血与泪”吉先生见到了,成了许多诗。这恋爱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见到他诗的时候,我问他这是谁,他并不作声。在诗题上则写上“公主”字样。我说到“真也只有‘公主’才配与诗人恋爱”时,接受了这话,吉先生是笑迷迷的。他就尽这疑问在别人心上长大,自己得到一种愉快,不问说这话时是何种语气。是灶婢也罢,是公主也罢,同样的长白身体,同样的灵感,何有彼此之分?一个与皇后私通的人,不一定及一个与婢女幽期密约的诗人写得出好诗,所以吉先生是不以自己恋爱为低等的。不过他心目中的恋爱,仍然有等级,而且他应爬那最高一级。
他不愿意有人提到这诗中主人,但又要人知道他真有了恋爱。若是人隐约知道了他是有了女人,却疑心这女人便是社会上最出名的某某小姐,他纵听及也不来否认。他为了一种需要——这需要是身体的又是虚荣的——要恋爱,“诗人的浪漫”居然就被他作到了。又为了一种“诗人的尊严”的需要,所以不自在诗上说女人是什么女人,也始终不将女人所在告给熟友。
假若世界上还有无数公主择婿招驸马,选上了吉先生的一个,实则真是顶幸福的一个。若果女人是仅靠到男子的热情与温顺而活的,吉先生就是这成分顶充足的一个好丈夫。若果女子恋爱所求是绝对占有男子,吉先生是能尽人占有的。他想象的恋爱,原是这样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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