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伯里爵士每次做演说,连他自己政党的刊物也以第一人称全篇刊登,据说这是那位政治家的终极雄心。当他的权势达到这样的高度时,除了光荣的死亡和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公墓以外,已经别无所求。现在,《布莱克斯达布尔时报》把这份殊荣赋予了爱德华的首次演讲。整篇文章充斥着醒目的黑色印刷体“我”,语法错误已经得到纠正,除此以外,还插入了很多逗号,就像刊登最重要的演说家的演讲词一样。爱德华买了一打报纸,把每一份都通篇诵读一次,检查自己的感情有没有充分表达出来,或者有没有印刷错误。他把报纸递给伯莎,当她阅读的时候站在她身旁。
他说:“看起来很不错,是吧?”
“简直太妙了!”
“顺便问一句,波莉姑姑的地址是艾略特公寓72号吗?”
“嗯。怎么了?”
她见他卷起六份《布莱克斯达布尔时报》,在包装的外皮上写地址时,她愣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我相信她会喜欢读我的演讲词。如果她听说了这个好消息而我没邮寄报纸给她,可能感情会受到伤害。”
“哦,我也相信她会非常喜欢你的演讲词。但如果你邮寄六份,那就没有剩下的送其他人了。”
“哦,多弄几份再容易不过。那个编辑对我说,只要我喜欢,可以拿上一千份。我给她寄六份是因为我敢说她会乐意转赠几份给她的朋友。”
莱伊小姐的回信一点儿也没有耽搁。
我亲爱的爱德华:
我以极高的兴趣仔细阅读了你寄来的六份演讲词,而且我想你会赞同我的看法:我能始终如一全神贯注地把一篇文章通读六次,这高度证明了它的品质。的确,我深信结尾的部分是百读不厌的。“每一个英国人都有一个母亲”(当然,倘若死神没有过早地把她夺走),这句话说得多实在呀!奇怪的是,为什么非要临到真相直面相逼,一个人才会认清某些事物的实情?当一个人唯一的惊奇之处在于从未见识过它们的时候,倘若我表示在某些情感的表达方面能看出伯莎的文笔痕迹,希望不至于冒犯到你。尤其是关于英国国旗的那一节,这一整篇演讲词真的是你一个人完成的吗?嘿,说实话吧,承认伯莎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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