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伯莎把自尊像斗篷一样披在身上,有时似乎过于沉重,让她几近昏厥。她强加于自身的桎梏往往难以忍受。愤怒和憎恶在她心中翻腾,但她迫使自己保持那种人们常见的微笑。她找不到人倾诉心中的不快,因此精神的寂寥仿佛酷刑。一个人无法表露自己的感情,无法释放啃噬心灵的痛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对作家影响不大,因为他可以在文字中找到慰藉,他可以倾吐秘密而不暴露它。但女人,只有沉默。
伯莎现在对爱德华的厌恶越来越强烈,甚至演变成一股怒火,生理上也产生抗拒,根本不能忍受他的触碰,但她认识的所有人都钦慕他。范妮·格洛弗认为他是全人类最善良最高尚的人,她又怎么可能和范妮说爱德华是一个傻瓜,让她厌烦透顶?在世俗的标准中,爱德华使她黯然失色,她恼羞不已;以前,他唯一的社会地位在于他是她的丈夫,现在角色倒转过来了。她发现靠他反射的光发亮非常讨厌,同时也鄙薄自己的气量狭窄。
最终,她感觉不可能继续忍受与他为伴,他使她愚蠢而粗俗,她很不舒服,身体也虚弱,连心也是绝望的。她决意再次离家出走,这回真的是永远了。
“如果我停留在这儿,我会自杀的。”
这两天爱德华一直很悲伤,因为他喜爱的一只狗死了。他还差点儿流下眼泪。伯莎轻蔑地观察着他。
“一只可怜的狗死了你倒挺伤心的,但我受苦的时候也没见你有多难过。”
“哦,别打扰我好吗?我受不了。”
伯莎狠狠地挤出几个字:“蠢材!”
他随便去哪儿都垂头丧气的,用颤抖的声音动情地向每一个遇到的人仔细倾诉那只畜生死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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