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车侧翻在地,如同一头翻倒的大象。引擎已经熄灭。费伯用力一掀,车子居然摇摆着四轮着地,站稳了。经过这番战斗,车子总算还能用。帆布顶篷当然是已经毁了:费伯用匕首割开的裂缝,已经从一边撕到了另一头。前侧的挡板戳到地里才把车停住,所以也撞毁了,那一侧的头灯也碎了。同一侧的玻璃窗被那一枪打破了,但挡风玻璃居然完好无损。
费伯爬进司机座,打上空挡,试着发动车子。响了一下就熄掉了。他又试了下,引擎启动了。他松了口气:这会儿他实在走不了那么长的路了。
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伤。他轻轻触了下右脚踝,发现那里肿了一大片,也许断了一根骨头。幸好,车子是为没腿的驾驶人设计的——他实在踩不动刹车踏板了。脑袋的肿块摸起来有高尔夫球大小,黏乎乎的。他在后视镜里察看自己的面孔,上面满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宛如一张战败拳击手的脸。
他的外套和工作裤淋得透湿,沾满泥浆。他需要尽快温一温并弄干身子。
握住方向盘的一刹那,他的手上传来火辣辣的痛楚:他忘了一个指甲给掀掉了。他看了看那只手,那是他所有的伤中最恶心的。现在,他只好用一只手来驾驶了。
他把车子慢慢驶出去,找到了他猜想是路的地方。在这座小岛上不必担心迷路,他只要沿着崖边行驶,就能一直开到露西的房子。
他需要编造一个假话来向露西解释,她丈夫出了什么事。他当然可以告诉她实情,反正她对此也无可奈何。不过,她有可能会制造麻烦,要是那样,他就得杀掉她;一想到要杀她,费伯心中就油然产生一种反感。他冒着倾盆大雨和怒吼的狂风,沿着崖脊缓缓地驾驶着:暗自惊奇内心竟然会有这种新感觉,这种踌躇——这是他第一次感到不愿意杀人。他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并非因为他是个没有道德标准的人。恰恰相反,他早已下定决心,他杀人和在战场上制造死亡一样,是出于同样的道德标准,他的情感是服从理智的。他不明白,为什么每次杀人后,自己都会想吐,但他不去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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