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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股改上市是变革的另一张面具 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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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实行股份制改造以来,美的几乎年年都有分红,到2006年总现金分红近9亿元;2001年,美的顺利完成MBO,戴了33年的“红帽子”终于摘下来。按说,此后的何享健应该高枕无忧才对。然而,每天喝早茶时看着节节攀升的美的股票,他却眉头紧锁,这又是何故?

何享健的忧虑源自国家在证券市场上的一项典型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规定。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摸着石头过河”,走的是一条“渐进式”的道路,这种小心谨慎在资本市场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1991年上海股市诞生之初,曾有五家上市公司的非国有股在公开发行后上市流通,这种状况引起政府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因此规定“除内部职工股被准许分批上市流通外,其余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上市中均‘暂不安排上市流通外’”,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也是如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股权分置”。

在此规定下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怪胎: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与公司的净资产值挂钩,流通股股东利益与公司股价挂钩,这就造成了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价的不公平现象,非流通股的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极易产生利益冲突,何享健是受此制度困扰的矛盾者之一。美的电器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直到2006年美的实现全流通之前,非流通股股东共有17户。其中第一大股东美的集团持有22.19%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开联实业持有公司8.49%的股权。

2005年5月,“股权分置”这颗长期寄生在A股市场的毒瘤终于得以切除,这项人为分割股权的不合理制度得以废除。在新规定中:非流通股股东可以与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某种以支付一定对价购买“上市流通权”的股改方案,但这一方案需获得参与表决的2/3以上全体股东和参与表决的2/3以上流通股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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