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节,我们谈到了罗纳德·诺克斯的“十诫”和范达因的“二十条”。读者们不难看出,这些规则对那个时代固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事件的推移,其弊端也不可避免地束缚了侦探小说的发展。有些条目在今天看来,已经有些幼稚可笑了。
——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没落
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层面。
——安东尼·伯克莱
在上一节,我们谈到了罗纳德·诺克斯的“十诫”和范达因的“二十条”。读者们不难看出,这些规则对那个时代固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事件的推移,其弊端也不可避免地束缚了侦探小说的发展。有些条目在今天看来,已经有些幼稚可笑了。
随便举些例子。例如,“二十条”里指出凶手不能是侦探,不能是警察,不能是无足轻重的人。这样的设定使得凶手的后备人选十分有限,严重束缚了创作空间。当那仅有的、符合“二十条”的三五个人选被前面的创作者一一“正法”之后,后来的作家们就变得一筹莫展了。
再例如,“十诫”和“二十条”里规定不能使用非常规手段实施犯罪。这在当时无可厚非,但随着科技的进步,读者的视野愈发开阔,“非常规”这个概念已经变得难以界定。如果墨守成规,一些读者喜闻乐见的元素(比如科幻、武侠等等)将永远没有机会为侦探小说所用,这无疑是创作者和读者都不愿看到的。
最后,广大读者最津津乐道的爱情也被“二十条”明令禁止,这简直不能容忍。试想,一部不掺加任何情感元素的小说,在今天会是怎样的下场?
实际上,即使在当时那个时代,“十诫”和“二十条”也屡屡被一些天才作家“无视”。甚至可以断言,“黄金时代”所有经典作品,都是冲突这些规则而诞生的产物。《东方快车谋杀案》、《罗杰疑案》、《无人生还》、《希腊棺材之谜》、《X的悲剧》、《三口棺材》等等,无不如此。日本推理作家岛田庄司曾经指出:“范达因的‘二十条’是可笑的东西。只有没有才能的作家才会遵照它创作,优秀的作者可以运用所有元素,并且保证作品依然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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