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心愿,就是在对作品背景和作者动机“无知”的情况下,再次欣赏这首诗: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这是唐代诗人张籍的《节妇吟》。它会让人想起汉代乐府里的《陌上桑》、《羽林郎》,都是已经有了丈夫的女子,拒绝其他男子的追求。但是《陌上桑》和《羽林郎》格调明快干脆,前者甚至带着一些喜剧色彩,而《节妇吟》明显的要复杂得多。第一句就挑明了女主人公的身份,而且挑明追求者也知道这个身份(《陌上桑》和《羽林郎》都是在拒绝的时候才说出)。这样对方送她一双明珠(比喻对她用情),以当时的观念,就完全是不守礼法的举动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具有婚外恋的企图。但是张籍笔下的女主人公是比较“另类”的一个,她没有急于表示烈女可杀不可辱,或者急眉赤眼地怒斥对方“非礼”,她居然被对方的情意感动,还把明珠系在了身上。这样一来,这个故事就会让圣人大为不满,因为分明“思有邪”了……但是且慢,语气马上一转,说自己丈夫很有地位,门户光彩,然后似乎陷入矛盾之中,知道对方用情很深,可是自己又与丈夫有同生共死的誓约,最后是她的抉择和心情:一边流泪,一边还珠,感伤相逢太迟,但还是明确拒绝了对方。
这首诗真是奇特,一是,一个男性诗人将一个女子的心理体会得如此真切细腻;二是,没有像许多古代作品,将女子仅仅符号化为“贞”或者“淫”,而是仍将她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正视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感情矛盾,并且写她自主的选择;三是,将“非礼”的感情写得如此富有美感,不自觉地超越了伦理道德的界限。难怪有选家说“然玩辞义,恐失节妇之旨”,弃而不选,可见读出了其中非正统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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