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亚地区,日本是中华帝国唯一从来没有征服过的国家。在百年现代化的历程中,中国与日本有三次站在相同的“成长线”上。第一次是19世纪70年代,两国几乎同时开始了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第二次是1945年,日本战败,中国抗战结束,两国俱受到巨大的战争创伤;第三次便是当前,两国经济总量相当,分列全球第二和第三。
日本在维新之初,也试图“西为日用”。吉田茂在《激荡的百年史》中写道:在出发之前,日本的改革家们曾预想用“西方的技术、东方的道德”或者是用“西方的学识、日本的精神”作为日本变革的方式。然而1871年12月的一次欧美考察,彻底颠覆了变革者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这样的方式与实行近代化是相背离的”。伊藤博文描述自己的震惊是“始惊、次醉、终狂”,他认定:“国家富强之途,要在二端,第一开发国民多数之智德良能,使进入文明开化之域。第二使国民破旧日之陋习,不甘居被动地位,进而同心协力于国家公共事务,建设富强之国家。”
在这一理念的引领下,日本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先是改革教育制度,政府成立文部省,陆续发布《学制令》、《教育令》和《帝国大学令》,奠定了近代学制。第二是进行大胆的宪政变革,废藩置县,摧毁了所有的封建政权,同时组建议会,实行立宪,“万事决于公论”。明治政府于1885年实行内阁制,翌年开始制宪,1889年正式颁布宪法,1890年召开第一届国会,从而确立了君主立宪的新体制。
在经济改革上,1870年12月,明治政府设立工部省,负责“监督和管理一切矿山;建设和保养一切铁路、电报线和灯塔;制炼和铸造各项企业使用的铜、铁及铅矿,并从事机器制造”。其后十余年,日本相继开办了横须贺制铁所、横滨制铁所、长崎制铁所、关口大炮制作所、石川岛造船所等国营企业,其景象可以与清王朝的洋务运动相互辉映。19世纪80年代中期,就在李鸿章将轮船招商局重归官僚管制的同时,在日本则出现了一次十分坚决的民营化,明治政府认识到国有官营弊端太大,便毅然改弦更张推行民营化,明治维新启蒙者福泽谕吉疾呼:“政府若为了富国,就认为可以做任何事情,与人民从事相同的寻常事业,甚至与人民竞争工商之成败,其弊极矣。”伊藤博文则认为,明治政府创办各种企业的目的之一,就是“示以实利,以诱人民”,当这些工矿企业在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以及培养技术工人方面完成了历史使命后,政府就应该把这些官营企业售给民间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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