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年,南乡正二才十九岁,那时他见到了一张招募刑务官的宣传海报,但那上面完全没有提到职务还包括“处决死刑犯”。
海报上只写“这是个好工作,可引导罪犯改过自新,可防止罪犯隐匿证物,可让狱中被告接受公正的审判……”,就是未提“行刑”二字。
南乡通过考试,被分发到千叶监狱任职。此狱之囚均为“LA级”,即“首次入狱但刑期为八年以上者。”起初南乡在保安课实习,尽做些杂务,后至“矫正进修班”上了七十天的“初等科进修课”,研读相关法律并苦练防身术,终于成为正式职员。
但他回到千叶监狱后,却因现实与理想差距过大而心灰意冷。当时全国各监狱管理状况都不好,多数受刑人并未真心悔改,狱方人员也没有尽心教育囚犯。
许多囚犯遭受虐待,便提出控告。有些狱卒同情他们,挺身作证,但却被反咬一口而遭记过处分。牢狱已非感化之地,而成了一个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黑暗世界。
为除此弊端,大阪监狱首倡“管理行刑制度”,成效显着,于是全国采行,各地狱政焕然一新。其方针就是“军事管理,全面监控,严刑重罚”,并规定所有狱卒均须随身携带“发奸除弊簿”。囚犯稍有不守规矩的言行,立刻会被记录下来,然后就有得受了。
南乡当上“法务事务官看守”那一年,正是日本行刑制度耳目一新的时期。
南乡虽依规定行事,心中却始终把着“自己所为何事”的疑问。
受刑人在集合整队时若东张西望,南乡就必须依规定将之重罚。
许多同僚还蔑称受刑人为“吃免费牢饭的”。只顾完成上级规定的工作量而丝毫不体恤囚犯的狱卒亦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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