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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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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信封以前,我以为信封里装的东西应该跟我猜想的差不多。一个靠探听消息过活的人,忽然摇身一变,穿着三百块的西装,不难想象他是怎么弄来的。一辈子出卖消息的陀螺一定是弄到了些他舍不得卖的东西,这次他以出卖沉默来取代出卖消息。勒索比告密好赚得多,因为这种商品不是一次性卖断的,它们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被卖给同一个人。

唯一的问题是,这种人容易短命。陀螺错误估计了他成功所要冒的风险:先是有了恶化的溃疡,然后有个被敲凹的脑壳和游不完的泳。

勒索者需要保险。他必须运用手段使对方相信不能以消灭勒索者来终止勒索,必须有个人——律师、女友,或任何人——在幕后掌握了使对方不安的证据,如果勒索者死了,证据就会落到警方手里,最后大家都会知道。每个勒索者都会让对方知道这一点。有时候勒索者没有同谋,也没有可以交给别人保管待寄出的证据,因为带着证据的人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勒索者只是嘴上这么说,期望那个傻瓜相信他的虚张声势。有时候对方会相信,有时候不会。

也许一开始,“陀螺”就告诉对方有这么一个信封。但是到了二月间,他开始怕了,确定有人想要干掉他,或者至少作出了要干掉他的样子,所以他把所有证据放在一起。如果交给别人保管的证据威胁不了对方,那这个信封也救不了他。他知道自己几乎必死无疑。

当我割开他的信封看过内容时,过去他的问题现在变成我的了,因为“陀螺”知道他必须向某人讨回公道。

但不知道该向谁去讨。

我首先看到一封信,是用打字机打的,这使我猜想他曾经偷了不止一部打字机而且卖不完,所以留了一部在身边。他大概没用过打字机,信里满是按错键的字和词,字母间也有不少跳格。太多拼错的字倒使这封信有趣起来,但总算还能看出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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