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德(南京大学民间社会研究中心博士)
在20世纪中国学术史的发展历程中,中国民间宗教史的研究从最初的无人问津,到其后逐渐成为一门学科建制,几起几落,颇耐人寻味。追述其源头,是由荷兰汉学家格鲁特开启先河,在1892年到1910年间,他先后撰述六卷本的《中国的宗教体系》和二卷本的《中国的教派宗教与宗教迫害》弃当时众人趋之若鹜的儒释道于一隅,专注于中国民间存在的非制度化、非系统化的信仰与仪式,试图在此基础上建立有关中国民众宗教的体系。自此之后,这一学科不再被目为边缘,渐得学界认同。许多学者视民间宗教为研究中国社会、民众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着手处,民间宗教史在宗教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他在荷兰莱顿大学毕业后来到东方,先后任荷属东印度殖民地和荷兰驻中国大使馆翻译,在此期间对中国民间宗教非常感兴趣,收集了大量有关中国古代民间风俗和宗教材料,并在中国东南沿海对当地的民间宗教进行过实地考察。
1891年回国接替施列格(Gustav Schlegel)教授(1840—1903)——以研究中国秘密会社特别是天地会闻名——任莱顿大学汉学讲座教授,直到1911年。在此期间先后撰述六卷本的《中国的宗教体系》和二卷本的《中国的教派宗教与宗教迫害》1912年德国柏林大学开设汉学讲座,格鲁特被聘为第一任讲座教授。这一时期,他试图创立解释中国宗教的一套体系,其代表作是《中国宗教——宇宙神教:研究道教和儒教的一种途径》领域中占有了一席之位。更为有意义的是,格鲁特在开创这一学科的同时,也为后人研究中国民间宗教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即历史学、宗教学的文本传统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式,他在研究伊始就把这两种方法很成功地结合在了一起,在其两种著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这颇类似于时人所倡“二重证据法”。但遗憾的是,自此之后,这两种方法便走向疏离,历史学家、宗教学家偏执于从文本的角度考证梳理民间宗教的内在发展脉络,而人类学家则更多地强调田野调查的民族志方法。这一研究方法的差异,直接导致了中国民间宗教研究内容的分野,出现了历史学意义上的民间教派史的研究和人类学意义上的民俗宗教研究。特别是前者的研究,自格鲁特的《中国的教派宗教与宗教迫害》之后一直成为中国民间宗教研究的主流。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王国维、陈垣、陶希圣等人从历史学意义上对摩尼教、白莲教的研究推出一个高潮。到六七十年代,这种历史考证方法延续至明清两代民间宗教,特别是对白莲教、八卦教、罗教等教派的研究蔚然成风,成果斐然,大有一统中国民间宗教研究的阵势。直到80年代中后期以后,国内学者才开始重新重视田野调查的方法,但是这两种方法的汇流却始终未能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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