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的出现,大约是在二三千年前的周代,秦朝时正式确定下来,避讳之举盛行于唐代,最严格的却还是清代康雍乾时期,读书临文,皆须避讳,如有违犯,定惩不贷。除君主名讳的本字及读音相同或字形相近的字须避讳之外,外戚、异国主和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名字,以及父祖等尊者的名字也须避讳。避讳的方法通常是改字、改音、缺笔、空字和写“讳”字代替等。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一直充斥在辛亥革命以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历代流传的文献之中,作为古代文献之一的家谱当然也不能例外。
家谱中的避讳,在汉代就已出现,从保留至今的东汉时所立的《孙叔敖碑》和《赵宽碑》就可看出。此二碑为他人所立,在行文中对所叙人物,大部分称字而不称名,这是汉代人避尊者讳常用的一种方式。汉代以后的1000多年里,修谱中一般需要注意技术处理的仅仅是避讳问题。可到了清代,情况发生了变化,修谱时,不仅需要注意避讳,而且政府对谱书的内容、格式也有了些具体要求,一些内容被严格禁止,不能违背。皇权的触角终于伸于这一纯粹私人家族的角落中,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谱禁”。
对私人纂修家谱进行干预,最初发生在清高宗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起因是江西境内大量出现合族建祠现象,几个本来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同姓家族,在省城或府城合资建立一座祠堂,供奉所谓共同的祖先,借以收敛钱财,导致祠产纠纷不断增多。同时,受当时风气影响,各家族在纂修家谱时大都远攀古代君主作为自己的祖先,人人以华族帝胄自居,行文中经常出现一些僭越之词。这种情况,引起江西巡抚辅德的注意,根据他的奏章,乾隆皇帝要求各地地方官员对所属地区家谱内容进行审查,并明令禁止不准在省城、府城内合族建祠。原本清朝初年的顺治、康熙、雍正三帝,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均是热心鼓励各家族纂修家谱的,目的是想通过以弘扬宗族伦理来和宗睦族、联络疏远,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可万万没想到,最后出现的某些负面后果竟到了不得不采用政治力量进行干预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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