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是根据旧有的卜筮记录编撰成书的,所以内容非常广泛。诸如婚姻、生育、饮食、疾病、打猎、畜牧、迁徙、诉讼、赏罚、祭祀、战争等等,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虽然很简单,但仍然是了解古代社会的一点线索。如:
《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打猎)
《睽》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畜牧)
《益》六二:“王用享于帝,吉。”(祭祀)
《屯》六二:“屯如,邅〔zhan占〕如,乘马班如。匪(非)寇,婚媾。”
《贲》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屯》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婚姻)
《屯》卦这些爻辞反映了我国古代曾经有过抢婚制。其中对骑马抢亲以及女子哭泣的形象描写,提供了研究古代社会难得的资料。
《周易》里还保存着一些远古的歌谣,时代比《诗经》还要早。如:
《明夷》初九:“明夷(鸟名)于飞,垂其翼。君子之行,三日不食。”(写旅人的辛苦)
《中孚》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共有)之。”(写亲密的友情)
这些都是远古文学作品,形象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当然古代卜筮者收集这些材料,目的并不是考古,而是实用。即用这些可以灵活解释的材料来随意附会,对卦象作圆滑的解说,以求“灵验”。
但是《周易》经文中那些原始的卦象解说和比喻,到了战国后期的《彖》、《象》作者手里却被改造成适合儒家政治需要的说教了。比如《家人》这一卦本来是卜筮家务的,卦辞只有“利女贞”三个字。而《彖传》则借题发挥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家道正而天下正矣!”很明显,这是儒家“齐家为治国之本”的政治理论,西周早期是不会有这种思想的。所以《彖》、《象》解《易》多不合于经文。宋代学者朱熹有个很中肯的批评说:“《易》乃卜筮之书,古者则藏于太史、太卜,以卜吉凶,亦未有许多话说”,“今却要从卜筮中推出讲学之道,故成两截工夫”,“今未晓得圣人作《易》之本便要说道理,纵说得好,只是与《易》原不相干”(见《朱子语类》)。说得是很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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