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把我国古代社会的制度和法令称做“典章制度”,它包括土地、田赋、贡税、职官、礼俗、乐律、兵刑、科举等制度,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记载典章制度的书,就是政书。这个名称是在清代修《四库全书》时才开始使用的。政书专门记载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和各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制度的演变和发展,具有资料汇编的性质,因而也成为一种工具书。它近似一种专门性类书,所以,在介绍过类书之后,让我们再简单谈谈政书。
其实,《史记》里的“八书”——《礼书》、《乐书》、《律书》、《历书》、《天官书》、《封禅书》、《河渠书》、《平准书》是正史中记载典章制度最早的著作。《汉书》以后,大多称之为“志”,乃是一部史书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历代正史中的“志”,如食货志、刑法志、礼乐志、艺文志、律历志、郊祀志、天文志、地理志等等,都具有政书的性质;但其材料分散。要想了解某一种制度的沿革或了解正史以外的材料,就需要查阅一些专门的政书了。
政书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古今”的,即所谓“三通”、“九通”、“十通”;另一类是断代的,即所谓“会要”和“会典”。记载一代典章制度的发展变化的是“会要”,记载一代行政机构职责及章程法令的是“会典”。
“三通”
唐代杜佑的《通典》、宋代郑樵的《通志》和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是三部最早的政书;三书都以贯通古今为主旨,又都以“通”字为书名,故被后人总称为“三通”。在古代,这三部书是读书人的必读书,说是“士不读三通,是为不通”。三部书中,《通典》和《文献通考》的体例相同,《通志》虽然稍有不同之处,但其中有“二十略”与前面两书内容相近,所以,习惯上总是合称为“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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