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隋朝的统治,李渊(公元566—635年)父子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唐朝。唐朝统治者在取得政权以后,总结了隋朝迅速败亡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封建统治的措施。政治上完善三省六部制,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军事上实行府兵制,从而使社会很快稳定下来,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
唐的兵制,在唐太宗(公元626—705年在位)时期是府兵制。唐玄宗(公元712—756年在位)开元以后,府兵制开始败废,募兵制兴起。唐朝后期,割据局面出现,皇帝只能以禁军来维持统治。从府兵到募兵,从募兵到禁军,在反映了唐朝兵制发展的几个阶段。
(1)唐朝初期的兵制
李渊父子在太原起兵时,兵力仅三万余人。李渊建立大将军府,亲任大将军。长子建成任左领军大都督,次子李世民为右领军大都督,三子元吉为中军大都督。在向关中进军的过程中,兵力增加很快。李渊称帝后,沿用隋朝一整套制度,所谓“唐承隋制”,恢复隋末破坏了的府兵制即是一个例子(详见后述)。李渊在关中地区12道设置军府,三个儿子也各开府领兵。中央以尚书省的兵部处理军务。军队领导权由李渊亲掌,但征战事宜则多交给三个儿子。特别是次子秦王李世民屡担重任,重要战争多由他指挥。地方行政则恢复隋初的州县两级制,同时沿袭隋制,在国内及边境重要地区设置总管。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李渊认为全国基本统一,为结束军事统治,废总管,改行都督制,统十州以上的设大都督府,其次分设中都督府、下都督府。其时设大都督府的有洛、荆、并、幽、交五个州。到太宗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都督府增至41个。全国358个州,除京畿九个州外,全部分属这41个都督府。都督府设都督一人,长史一人及录事、参军等员属。都督主要负责地方军的统御,但与当地军府没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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