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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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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重新变得宽广无际,

像可怕的白内障,因此我咬破左手腕。

五个月之后,二审由高院主持,在原法庭举行。让我感到好受一点的是,不会再有三审了。我已经腻味在牢房玩迷宫游戏了,我就是我,不是什么虚构人物。时间重新变得宽广无际,像可怕的白内障,因此我咬破了左手腕。

这事后来被检察官演绎为畏罪自杀。

检察官在看守所提审我时我便认出他来,当然他不会认得我。他肩宽极窄,身躯长得像一根扁担。如今他正坐在法庭上跷着二郎腿,不时翻阅一下案卷,寻找着要点。提审时我就知他态度极不认真,但又有着近乎愚蠢的自信。他现在想临时抱抱佛脚,却抵挡不住连打三个哈欠。他应该整晚都在喝酒、玩骰子、搂抱女人,现在满耳朵还是KTV的声音。

我的律师陈述上诉理由后,请求法庭出示法医鉴定结论。那个爱哭的女法医被招来,在律师的逼问之下,她坦承没有提取到精液等物证。“没有并不代表没有强奸意图。”她强调道。无疑她的说法是欠妥的。律师说:“在对方已是囊中之物的情况下,我的当事人如果有强奸意图,就会强奸,就会留下痕迹。我想问,被害人到死是不是还是处女膜完整?”

“是。”法医回答。检察官说:“可是一审时被告人承认有,最终判决定性也是强奸未遂。”

“审判工作应该重证据轻口供。设想下,一个体重六十二公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

“法律不允许假设,这需要问被告人自己。”检察官说完就明白自己错了。我果然站起来说:“我没有任何强奸的意愿,也没有实施过任何强奸行为。”法庭一片哗然,他们想我果然翻供了。我的律师装作沉静地坐下去,心里一定可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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