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十一世纪后期宋朝的第六个皇帝神宗赵顼引用王安石,置三司条例司(财政税收设计委员会),创行新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桩大事。这事情的真意义,也只有我们今日在二十世纪末期,有了中国近代史的纵深,再加以西欧国家现代化的经验,才比以前的人看得更清楚。
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题材整个的拿出来重新商榷检讨。
王安石没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辨是分析的能力,博是见闻的广泛。其人既有如此才华,因之虽只做得中下级地方官,已得到文彦博和欧阳修的推荐,也有了司马光、韩绛和吕公著的宣扬(后来除了韩绛之外,他们都成了王安石的对头)。神宗于1067年嗣位,初以王安石为江宁府知府,六个月后调他为翰林学士,已有了御前顾问的姿态。一年之后又任他参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拟为副首相),专务“经画邦计”。然而神宗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复契丹和西夏占领的国土(其实其占领已在宋前)。他曾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边府库不可不丰”。然则这富国强兵的着眼,一般儒士已把它当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苏轼就说他“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两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的说他“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满朝重臣的反对。以后这批“反改革派”或被贬派为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于1070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与他合作的只有韩绛、吕惠卿等,兹后被称为“熙丰小人”(熙宁与元丰都是赵顼的年号)。1074年皇帝迫于众议,也可能因太皇太后曹氏的干预,王安石免相,可是不出一年又调回开封平章如故。王安石再相一年九个月,终被罢免,皇帝给了他一个公爵和节度使的头衔,而实际的职位,则是“判江宁府”,也就是归返到他起先在神宗手下第一个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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