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期”没有女人没有爱情没有性欲。感谢苍天,他老人家为了安慰我或是为了平息我的欲念,竟打发了一对夫妻在我面前过了一次“夫妻生活”,从此更加败坏了我对这种“生活”的胃口,让我以为与女人性交是件很乏味的事,几乎使我终生性冷淡。
六十年代末,我剁了人的手指后不久,就从劳改农场释放转到就业的农场。就业的农场与劳改农场只有一渠之隔,鸡犬之声相闻,过一座摇摇晃晃的破木桥就到了,似乎象征着那时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误人劳改队。
释放了的劳改犯并不轻松,反而又加上两个字,叫做“劳改释放犯”,像古代在犯人脸上施行的德刑,犯人即使释放了也永远消除不掉个“犯”字,不论走到哪里别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劳改队释放我时,管教干部给我写的鉴定很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世界观和劳动观有明显转变”云云,可见劳改队长并没有把我砍断农民的手指当一回事。我以为拿着这样好的鉴定足有资格当个正式农工。可是到社会上一看,大多数人都须脱胎换骨积极改造,大多数人的世界观和劳动观都须彻底转变,大多数人都是形式不同待遇不同的罪犯,如同基督教原罪论主张的人一出生就有罪。我“二进宫”是因为“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三年后出劳改队又碰上“文革运动”,没料到人是这样难教育,越搞政治运动犯罪的人越多,我当不当正式农工都无所谓了,反正大家都是犯人。
但无论如何,“劳改释放犯”还是低人一等,我到就业的农场报到第二天,农场革委会就把我分到“群专队”管制劳动。“群专队”全称叫“革命群众专政队”,社会上每一个机关单位甚至街道都有这种组织,实际上是遍布全国各地的小型劳改队,革命群众可以任意把本单位的领导和“有问题的人”揪出来当“牛鬼蛇神”,集中起来统一管制,强迫劳动。十年的“革命”把群众惯出目空一切无法无天的毛病,这毛病终于渗人民族的精神基因传给后代,致使今天许多有权势的干部成了地头蛇,许多无权势的群众成了无赖。这些人经常使我想起他们的前辈,招范我有了一大把年纪还想砍他们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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