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毛泽东选集》出版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成立“《毛泽东选集》英文编译委员会”,经乔冠华、费孝通等人的推荐,钱钟书成了这个机构的成员,这样便调往城里工作。介绍钱氏做这份工作的清华同学乔冠华(时在外交部工作),在事定之日,有一天晚饭后,这位旧友特雇黄包车从城里赶来祝贺。客去后,钱钟书惶恐地对夫人杨绛说:
“他以为我要做‘南书房行走’了。这件事不是好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杨绛夫妇的女儿钱瑗也在城里上学,寄宿在校。父女两人都要等周末才回清华园。平时只有杨绛和佣人在家。虽然稍感寂寞,但有前两年养的宠物“花花儿”猫在,则带来了不少的快乐。
杨绛一直挂念着这只猫,她在一九八八年所写的《花花儿》提到:
默存和我住在清华的时候养一只猫,皮毛不如大白(引者按:指作者原在苏州所养的一只猫),智力远在大白之上。那是我亲戚从城里抱来的一只小郎猫,才满月,刚断奶。它妈妈是白色长毛的纯波斯种,这儿子却是黑白杂色:背上三个黑圆,一条黑尾巴,四只黑爪子,脸上有匀匀的两个黑半圆,像时髦人戴的大黑眼镜,大得遮去半个脸,不过它连耳朵也是黑的。它是圆脸,灰蓝眼珠,眼神之美不输大白。它忽被人抱出城来,声声直叫唤。我不忍,把小猫抱在怀里一整天,所以它和我最亲。
我们的老李妈爱猫。她说:“带气儿的我都爱。”小猫来了我只会抱着,喂小猫的是她,“花花儿”也是她起的名字。那天傍晚,她说:“我已经给它把了一泡屎,我再把它一泡溺,教了它,以后就不脏屋子了。”我不知道李妈是怎么“把”、怎么教的,花花儿从来没有弄脏过屋子,一次也没有。我们让花花儿睡在客堂沙发上一个白布垫子上,那个垫子就算是它的领域。一次我把垫子双折着忘了打开,花花儿就把自己的身体约束成一长条,趴在上面,一点也不越出垫子的范围。一次它聚精会神地蹲在一叠箱子旁边,忽然伸出爪子一捞,就逮了一只耗子。那时候它还很小呢。李妈得意说:“这猫儿就是灵。”它很早就懂得不准上饭桌,只伏在我的座后等候。李妈常说:“这猫儿可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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