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纽约,出现了一种新的、仍局限于小圈子的观赏体裁。乍看起来,这些事件明显是画展和戏剧表演之间的某种交叉,被起了一个恰如其分的、但多少带点嘲弄意味的名称——“事件剧”。这些事件发生在楼厢、小画廊、后院、小剧场里,其观众平均在三十到一百人之间。要向没有观看过事件剧的人描述事件剧,就意味着要详细解释什么不是事件剧。它们并不发生在通常所理解的舞台上,而是发生在堆满杂物的拥挤的场景中,这种场景可以是被制作出来的,或被拢集起来的,或被寻找到的,或三者兼而有之。在这种场景中,一些参与者,不是演员,轮流或一起表演着动作、操作着物体,伴以(有时)说词、无词的声音、音乐、忽闪忽闪的灯光以及气味。事件剧没有情节,尽管它是一个行动,或更可以说是一系列的行动和事件。它同样也回避持续的理性的话语,尽管它或许包含一些单词短语,诸如“救命!”、“我要一杯水”、“爱我”、“车”、“一、二、三……”等。言语因彼此的不相干而被纯化和浓缩(只说必须说的话),随后又被徒劳性和那些表演事件剧的人之间的关系的缺乏所扩展。
那些在纽约从事事件剧的人——但事件剧并非只是纽约的现象,相似的活动据报也出现在大阪、斯德哥尔摩、科隆、米兰和巴黎,从事这些活动的团体之间互无联系——都是年轻人,年龄在二十好几,或三十出头。他们大多是画家(阿伦·卡普罗、吉姆·戴恩、勒德·格鲁姆斯、罗伯特·惠特曼、克蕾斯·奥登贝格、阿尔·汉森、乔治·布莱希特、小野洋子、卡罗利·希里曼),还有少数音乐家(狄克·希金斯、菲利普·柯勒、拉蒙特·扬)。在阐述和创立这一体裁时,阿伦·卡普罗的功劳比任何其他人都大,他是他们中间惟一的学院派人士,最初在拉特格斯大学教艺术和艺术史,现在执教于位于长岛的纽约州立大学。卡普罗既是一位画家,又是约翰·凯奇的一个弟子(从师一年),自一九五七年起,他放弃了绘画,开始从事事件剧;事件剧,正如他所表述的,正是他的绘画所成为的那种东西。但对其他大多数人来说,情形并不相同;他们继续从事绘画或者作曲,只是时不时附带地创作一下事件剧,或客串一下某位朋友创作的事件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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