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许多事物还没有被命名;还有一些事物,尽管已经被命名,但从来没有被描述过。其中之一便是以“坎普”(“Camp”)这个时尚之名流传的那种感受力——它显然是现代的,是复杂性的一个变体,但并不等同于此。
感受力(不同于思想)是最难以谈论的东西之一;但就坎普而言,还有一些特别的原因,使坎普尤其没有得到探讨。它不是一种自然形态的感受力,如果存在着这类自然形态的感受力的话。的确,坎普的实质在于其对非自然之物的热爱:对技巧和夸张的热爱。而且坎普是小圈子里的东西——是某种拥有自己的秘密代码甚至身份标识的东西,见于城市小团体中间。除了克里斯托弗·伊斯特伍德的小说《夜晚的世界》(一九五四)花了两页篇幅潦潦草草地对其加以勾勒外,它几乎还没有形之于出版物。因而,谈论坎普,就是出卖坎普。如果能为这种出卖提供辩解的理由的话,那么可以说,出卖它,是为了有利于它所提供的那种启迪,或有利于它所解决的那种冲突的体面。就我自己而言,我的理由是为了自我启迪,为了激发我本人感受力中的尖锐冲突。我既为坎普所强烈吸引,又几乎同样强烈地为它所伤害。这正是我为什么要谈论它以及我为什么能谈论它的原因。因为一个把全副身心都交给了某种感受力的人,不能分析它;不论他的愿望如何,他也只能展示它。要命名一种感受力、勾画其特征、描述其历史,就必须具备一种为反感所缓和的深刻的同情。
尽管我谈论的只是感受力——谈论的是这样一种感受力,其特征之一,是将严肃之物转化成琐碎之物——但这并非清楚明白之事。大多数人把感受力或趣味想象成纯粹主观偏爱的领域,那些还没有被纳入理性的绝对控制、大多充满感性色彩的神秘吸引力。他们恩准对趣味的考虑在他们对人和对艺术作品的反应中起某种作用。但这种态度是幼稚的,甚至更糟。显示趣味能力的优越,就是显示自己的优越。这是因为,趣味统辖着人们的每一个自由的——对立于老套的——反应。没有哪种趣味更具有决定性。既有对人的趣味,视觉趣味,情感方面的趣味,又有行为方面的趣味以及道德方面的趣味。智慧其实也是一种趣味:思想方面的趣味(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事实是,趣味倾向于不均衡地发展。同一个人既具有良好的视觉趣味,又具有良好的对人的趣味,还具有思想方面的趣味,这委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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