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对我来说是一种正常活动,写小说反而变得很古怪——至少在我提醒自己两者是多么牢固地联系在一起之前,我是这么觉得的。(这里没有完备的一般见解,而只是若干看法。)
首先是因为,写作即是以一种特别的强度和专注来训练阅读。你写作,是为了阅读你写下的东西,看它好不好,而由于它总是不如意,就得重写——一次,两次,很多次,直到它变成你可以忍受重读的东西。你是自己最先也许还是最严厉的读者。“写作即是坐下来判断自己,”易卜生在他一本著作的扉页上如此说。很难想像毋须重读的写作。
但是,你毫不犹豫写下的东西,就总是不行的吗?也不尽然:有时比“行”还要好些。这只表明,至少就我而言,更细心地看,或读出声来——即是说,另一种阅读——它可能还会更好。我不是说,小说家必须搜肠刮肚、汗流浃背才能写出好东西。“毋须努力的写作,总的来说就像没有乐趣的阅读,”约翰逊博士如是说。不过,这句箴言远离当代品味,就像其作者远离我们。事实上,很多毋须努力就写出来的东西,给了人很大的乐趣。不,问题不是读者的判断——读者可能更喜欢作者较即兴、较不精雕细琢的东西——而是作家的情绪,作家都是不满足的专家。你思忖,如果我第一个回合就可以切入正题,而毋须太多挣扎,那不是更好吗?
尽管如此,尽管重写——以及重读——听起来像一种努力,但它实际上是写作最有乐趣的部分。有时是惟一有乐趣的部分。如果你头脑里带来“文学”的概念,动手写作会是令人畏惧的,是怪吓人的。这就像跳进结冰的湖里。接着,游到温暖的部分,这时你已经有事情可做、可改善、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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