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自己在三十或三十多年以前写的东西可不是一件有益于身心的事。作为作家,我的活力促使我朝前看,觉得自己正在开始,此时此刻真的正在开始,这使得我很难遏制对于当初那个名副其实初出茅庐的写作者的不耐烦的心情。
《反对阐释》是我的第二本书,1966年出版,但是其中有些篇章是1961年动笔的。当时我仍在撰写《恩人》。我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来到纽约——并非想创造一个新我,而是打算让我自青少年时代就立志要当的那个作家开始干活儿。我对作家的设想是:一个对“万事万物”都感兴趣的人。我一直有五花八门的兴趣,如此理解作家的职业便很自然。同样很自然,我认为在大都市里这般的写作热忱将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其他任何地方的生活,包括我曾经就读的那些出类拔萃的大学,都无法与之比肩。让人奇怪的只是没有更多的人和我想法相同。
我知道《反对阐释》一书被人们看作是代表六十年代的示范文本之一,而且如今那段岁月已经成了传奇的年代。其实我并不愿意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之类的标签。把自己的生活以及自己时代的生活以十年为单元打包是时下的通行做法,然而我对此并不热衷。当初人们并不称它为六十年代。对我来说那首先是我写头两部小说的年月,也是我开始派发有关艺术、文化以及意识的功能等等想法的时辰,那时这些想法不断袭扰我,使我不能专注于小说写作。我心里充溢着传播福音的狂热。
移居纽约使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意味着我不安于当学者,我将在无比安全的诱人的大学世界之外扎下自己的营帐。毫无疑问在当时空气中弥漫着新的宽容,旧的等级秩序已经烂熟,正等着被人推翻。然而我对此缺乏认识,至少在完成那些文章(1961到1965年)之前对此尚未觉悟。我所信奉的自由,我所倡导的热情,在我看来——今天我仍然这样看——是非常传统的。我把自己看作是参与一场老战斗的新兵士:反对市侩思想,反对道德上以及美学上的浅薄和冷漠。我在漫长的学术学徒期(在伯克利、芝加哥和哈佛)之后来到纽约生活,并且开始每年夏季去巴黎,天天泡电影资料馆。可是我万万未曾想到纽约和巴黎都正在经历一个独特的创新时期——这一时期后来被公认是如此——的最初阵痛。它们,纽约和巴黎,如我所想像——充满着种种发现、灵感以及某种无所不能的感觉。我所推崇的那些艺术家表现出执着献身、英勇无畏和不求私利的精神,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那时几乎每个月都涌现出新的艺术杰作,特别是在电影和舞蹈领域中;在边缘的戏剧界、在画廊和临时画展、在某些诗人及其他一些不那么容易归类的散文作家的作品里也是如此。我认为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大约我是际会风云吧。我觉得自己在乘风飞翔,在高处鸟瞰,有时也俯冲下去看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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