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一所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的时候,与来自某个岛子上的一位汉语女教师有过同事之谊。
有天她的学生问我,“通奸”是什么意思?
我想也没想对她名下学生的提问做个回答有何不妥,张嘴就回答说:“大部分指不合法的性关系。”
她知道后,礼义廉耻地教育我:“你怎么可以对学生解释这种下流的词汇?”
我大惑不解地说:“怎么不可以解释?如果他将来用错这个词,对她的父母或对总统夫妇说‘你们通奸了吗’,那才糟糕呢。你翻过《辞海》了?《辞海》上说这是一个下流的词汇吗?”
即便文人相轻,不也就我一位讲授当代中国文学?但如此这般的芝麻粒儿,却经常撒入我平淡的教学生活。并无大碍,只是不好打扫。
不久后的一个中午,本该休息片刻的时段,忽然想起一件马上要办的事,只好到办公室去。既然是自己的办公室,自然长驱直入,没想到该女教师和一位来校客串的名教授,正在我的办公室里热吻。
我这个人很不礼义廉耻。相反,我认为在配偶之外与他人偷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理解来客串一把的名教授没有办公室的现实。只是他们应该去旅馆租个房间,名教授又不缺钱;却不该占用他人的办公室。在西方,这才是非常不礼貌,甚至是粗鄙的行为。我不喜欢轻易用“下流”这个词,在我看来,这是非常“重”的一个词。
撞见他人偷情,当事人其实倒没什么,而闯入者的态度却难以拿捏。如果是你的朋友,一笑了之即可,如果不是你的朋友而又认识,则比较难办。特别对方还是一位红了半边天的名教授。
我极其讨厌扩散这种事,多少次当他人议论圈内人的绯闻时,我都是拒绝合作、掉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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