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先民造字时,“近取诸身”是十分常用的方法。因此,表示人体部位的古文字比较多。比如“耳”“目”“口”“自”“首”“又”“止”等字都取象于人的耳朵、眼睛、口、鼻子、头形、右手、脚。中国古代先民不仅对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把它们作为造字取象的丰富资源,而且对于疾病及治疗方法也有一定认识。本章对“疾”“病”二字从古文字形体入手,分析其字形所包含的丰富文化内涵。同时,对古代医疗从巫医同源、古代药物和针灸疗法几个方面进行了简单介绍。
1.头
“首”字甲骨文作“”,像人头之形,上边是头发,下边是脸,脸部突出眼睛;金文演变为“”,小篆演变为“”。“首”的本义是头。本义是“头”的字还有“页”,甲骨文作“”,像跪坐的人形,特别突出其头部,金文演变为“”,小篆演变为“”。
2.面部器官
“面”字甲骨文作“”,小篆作“”,像人面形,外像面部边廓,内像眼睛,因五官中最引人注意者莫过于眼睛。“面”的本义就是脸,即整个面部。需要注意的是:“脸”的本义是两颊,如杜牧《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头圆筋骨紧,两脸明且光”,其中的两脸就是两颊的意思。后来引申为“整个面部”,并成为常用义。
“目”字甲骨文作“”或“”,像眼睛之形,后演变为“”,小篆字形作“”。本义就是眼睛,如“目不转睛”。
“自”的甲骨文作“”,像鼻子之形,小篆变作“”,本义就是“鼻子”。以“自”为部首的字本义与鼻子有一定关联。如“鼻”本义就是鼻子;“臭”本义是用鼻子辨别气味;“息”的本义是气息,也与鼻子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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