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主义”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我们这样有才学的胡适,也被它“牵着鼻子”走了一辈子而不能脱缰而驰呢?
其实“实验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在西洋哲学史上的地位是没有太大的轩轾的。杜威和马克思这两位开山大师,年龄虽然相差四十岁,他二人的思想却是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他二人都生在那个玄学将死未死、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方兴未兴的时代里。这个时代的思想家,一面舍不得放弃他们所精通的玄学——如马克思就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方面又要掌握那方兴未艾的社会科学——如马克思就极力推崇美国人类学家摩根对印第安人社会结构的研究。此书马氏以年老不能卒读为憾。所以他们那个时代所搞的哲学,事实上是一种非科非玄的学问。也是一种小脚放大、两代咸宜而新旧两无是处的半老徐娘过渡时期的学问。
马克思是欧洲人。他目击西欧在工业革命时期社会上所起的变化,因而他把两千年来欧洲白种人所创造的社会变迁史,作了一个有十分功利的总结,然后从其总结里抽出一个他认为合乎宇宙“实在”演变的半玄学的法则。千虑一得之后,他就根据西方白种人的历史经验主义,来替全人类算命了。
天下哲学家没有哪一个是能脱离他的文化传统而从事思考的。马氏也有他特殊的传统。他是个日耳曼,日耳曼是西欧脱离封建社会最晚的一个民族。终马克思之世,日耳曼的社会仍是阶级森严的,同时其传统的民性虽然极其笃实却也是刚愎自用的。因而那反映日耳曼民族生活方式的日耳曼意识形态,也是人世间最武断的东西。它说一就不许你说二。在传统德意志的学派里,不用说黑格尔和马克思了,就连那个搞性心理的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和今日在美国以半途脱党的共产党员转而为反马克思权威的魏复古,那种学术上独断专横的作风,和他们的日耳曼前辈们都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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